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保障市民健康与生态环境,近日,《济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济源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出台。
两项新规分别围绕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与建筑垃圾“全流程、精细化”治理作出系统部署,从责任划分、流程管控到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提升济源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水平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济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等废弃物。管理过程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贯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理念,实施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
《济源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统构建建筑垃圾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办法》在总则中明确了建筑垃圾定义与管理原则,细化部门职责,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营,并支持公众监督举报。
在建筑垃圾产生和收集方面,《办法》强调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和绿色建材。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向住建部门备案并公开,排放建筑垃圾须先行核准。装饰装修垃圾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确保管理到位。同时,施工工地、中转场和处理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称重检测等设备,并实时接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输环节严格执行核准管理,运输单位须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合法中转、消纳或资源化场所。
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办法》突出“资源化”导向。明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应优先用于生产再生建材;政府投资工程在符合条件时应优先选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两项《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补齐示范区固体废物治理短板,既为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建设更加整洁、宜居和可持续的美丽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