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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1-05

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6号),对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保护利用好我市丰富的文物资源,特制定本意见。

二、目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文物文旅融合,推动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明确示范区下一步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考古研究阐释、文物活化利用等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推动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

3.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

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文物保发〔2019〕24号)

5.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6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29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60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

意见分为五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深化考古研究阐释、推进文物活化利用、加强工作保障。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总要求,加快推进文物文旅融合,加强文物资源系统性、科学性保护,推动考古研究取得新的成果,实现文物价值,努力推动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注重系统整体保护、编制保护规划和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等七部分。通过完善保护机制建设,明确各相关单位保护责任,形成保护合力;以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为抓手,提升示范区文物保护能力。

三是深化考古研究阐释。深化遗址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重点遗址的保护工作、强化文物保护和考古队伍建设等三部分。联合科研机构、专业院校开展济源古遗址调查,推进夏文化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引进并留住考古人才。

四是推进文物活化利用。打造文物亮点、激发博物馆活力、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四个方面。加大济渎庙片区、轵国故城片区、王屋山片区、市博物馆的文物利用展示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文物走近群众;利用社会力量,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形式、新业态,提高示范区文化和文物影响力。

五是加强工作保障。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从财政和人才政策上给予保障。

五、政策解读部门

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方式:0391-663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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