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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1-07

近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济源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济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更好地理解《规划》内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需求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2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规划》的意义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二是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范围为济源市行政辖区。《规划》是规划期调控济源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启动。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草案编制。在完成专题研究和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接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草案,并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规划衔接。三是规划编制。在规划草案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有关单位、各开发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对规划区块进行审查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四是送审报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五是审查批复。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业务处室等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3月6日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九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概述济源市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与目标目标。包括“十四五”时期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服从服务资源安全大局,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优化矿业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提供支撑。

基本原则:优化布局,推动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实现高效利用。

规划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更好的成果,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更和谐,全面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到2035年,矿产资源布局合理,重要矿产资源供给平衡;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集约节约与综合利用达到先进水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逐步完成,形成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第三部分为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根据济源市资源赋存状况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业布局,促进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开展重点、急需矿种勘查开发,促进全市矿业发展。

第四部分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一是结合济源市矿产资源潜力、地质工作程度和开发利用现状等,开展地热等能源矿产调查评价,重点调查盘古寺断裂和五龙口断裂成矿带的中深层地热资源;为保障民生,打造页岩大型开发基地,开展砖瓦用页岩调查评价,主要调查评价承留-坡头一带三叠系上统谭庄组的重要成矿带,发现一批可供勘查开发的矿产地。二是原则上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勘查信息不得人为分割到多个勘查规划区块;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整合要求,充分考虑后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规模化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禁止设置勘查规划区块,非战略性矿产设置勘查规划区块还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地热、矿泉水除外)。

第五部分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是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定“济源市克井重点开采区”和“济源市苗庄-大社煤矿重点开采区”两个重点开采区。二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资源节约集约优先,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三是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量规模相适应;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不得将矿区分段、分批出让,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第六部分为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济源市砂石土类矿产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等。为把济源市发展为我省砂石类矿产区域中心,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实行总量调控,促进济源市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

第七部分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健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鼓励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引导开展智能化、现代化矿山建设。

严格准入要求。新建矿山必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并按方案设计要求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必须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从明确组织领导、加强评估调整、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管理信息化、加大规划宣传五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为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规划编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符合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区块设置与生态红线、生态功能区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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