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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城市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8-3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由“增量”进入到“存量”阶段的必然产物,是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发展的新增长点,对于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021年全国两会将城市更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成为全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途径。

今年以来,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排,根据部门职责,市住建局着手起草文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3号)文件要求,积极借鉴省内郑州、洛阳,省外深圳、黄山等地区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济源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文件是如何起草的?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先后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教育体育局等34个部门的意见。并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住建局根据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进行了部分修改。并于6月6日经示范区管委会第四次暨市十五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共分6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为总抓手,以城市发展重要节点和群众“急难愁盼”改造需求为重点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意见》明确2023年全面启动重点片区城市更新试点,3年内完成重点片区的征迁安置、公建配套、项目建设等重点任务,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为工作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实行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坚持规划引领、一体发展,坚持“留改拆”并举,严防大拆大建,坚持政策支持,联审联批,公众参与等基本原则,确保济源示范区城市更新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明确以沁园片区、玉泉片区、轵城片区、高铁片区、大驿片区、北街片区等重点片区为实施范围;提出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优选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支持鼓励国有平台公司按程序作为重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市场主体合作运营;提出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更新规划—更新单元规划方案三级城市更新管控体系,二是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数据库并对备案通过的城市更新项目实行“标图建库”管理,三是制定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第五部分为政策支持。制定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和财政金融3方面11项具体城市更新支持政策,规定政策享受的时效性。明确片区更新规划在控规中进行落实;土地供应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支持改造项目整合不同权属范围内的零星建设用地,用于复建安置或公益设施。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从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用地调整、方案制定、资源配给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支持,统筹市级资金;支持有良好现金流和收益支撑的城市更新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投资主体企业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工具进行融资;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贷款和资金;鼓励企业在国内外发行债券。

第六部分为工作保障。从建立体检机制和融资机制、奖惩机制3个方面提出城市更新保障措施。明确“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机制,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传承等领域,丰富城市体检技术体系,增强城市体检的针对性。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细化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对城市更新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有序推进。

四、解读机构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尹飞  联系方式:663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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