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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时间:2022-02-16

一、编制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统筹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而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对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济源示范区现行的《济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发布实施时间为2007年,在前期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济源示范区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亟需对现行的《济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修订编制。因此,修订完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非常必要,有助于提升我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规、文件。

三、编制思路和目的

《总体预案》编制总体思路和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示范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以上思路,《总体预案》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注重预案的上下衔接。将衔接《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最基本原则和要求,充分注重在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应对原则与应急响应分级等方面与省总体预案规定一致,并进行了细化。二是注重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系。示范区层面建立由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的示范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总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社会安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抗震救灾、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13个专项指挥部。三是注重组织指挥机制建设。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是示范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层组织方面规定片区、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监测监控、排查管控风险,组织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村(社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四是注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示范区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示范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片区、镇(街道)、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建立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组成的示范区应急预案体系。并根据示范区机构改革和实际情况,明确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牵头部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40个专项应急预案。

四、《总体预案》主要内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九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原则与应急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示范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示范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示范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组成。同时对于片区、镇(街道)基层组织的指挥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信息监测、信息报告和风险预警,明确了信息报告流程、预警分级条件、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和预警后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包括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紧急状态、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等;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进行报告,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进行应急处置,并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应对有效,避免和减少负面影响。

第五部分是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财政经费、物资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员防护、治安保卫、应急通信、基础信息、基本生活、科技支撑、区域协调等,明确各类保障的牵头单位及具体职责;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备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责任奖惩等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是责任奖惩,明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九部分是附则,主要是预案相关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是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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