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河南问题第10项“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天龙焦化有限公司在没有通过节能审查情况下,2023年2月违规启动50万吨焦化项目续建工作。同年3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向园区管理单位下达通知,要求停工整顿,但项目建设一直没有停止,焦炉主体2023年9月已完成建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18年起就要求焦化企业全部改为干法熄焦,但天龙焦化有限公司1号焦炉2022年8月恢复生产时仍使用湿法熄焦,目前单位产品能耗为154千克标准煤/吨,高于国家基准水平;该项目吨焦用水量远超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1号焦炉2022年复产以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已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12次,取样监测显示,焦化废水处理站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为2420毫克/升、45.6毫克/升、8.4毫克/升、1.2毫克/升,分别是《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6.1倍、1.8倍、28倍、6倍。”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验收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天龙焦化有限公司在没有通过节能审查情况下,2023年2月违规启动50万吨焦化项目续建工作。同年3月,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向园区管理单位下达通知,要求停工整顿,但项目建设一直没有停止,焦炉主体2023年9月已完成建设。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18年起就要求焦化企业全部改为干法熄焦,但天龙焦化有限公司1号焦炉2022年8月恢复生产时仍使用湿法熄焦,目前单位产品能耗为154千克标准煤/吨,高于国家基准水平;该项目吨焦用水量远超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1号焦炉2022年复产以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已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12次,取样监测显示,焦化废水处理站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为2420毫克/升、45.6毫克/升、8.4毫克/升、1.2毫克/升,分别是《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6.1倍、1.8倍、28倍、6倍。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底前对天龙焦化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停工整顿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加强监管,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严禁续建项目继续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续建项目手续办理或违建设施拆除。持续做好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续建项目停建监督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天龙焦化有限公司设备改造,确保能效水平高于国家基准水平。2025年5月底前完成干法熄焦设施建设,湿法熄焦转为备用。
2.2024年6月底前对超量取水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完善取水审批手续,加强监管,严格按批复要求取水用水。2024年8月底前对超标排污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完成废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确保焦化废水处理站出水达标。
3.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全面梳理在建、拟建项目手续办理情况,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杜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强化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达标排放污染物。举一反三,对规模以上取水户进行全覆盖检查,杜绝违规取水用水。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6月份,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依法对企业未按要求停工整顿问题启动调查,6月24日对企业2号焦炉违规续建立案调查,2024年7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济发统责停字〔2024〕1号)。2025年3月31日对2号焦炉未进行节能审查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8万元,罚款金额已缴纳。
2.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1〕1039号)要求,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25年4月15日对天龙焦化下达《关于尽快开展能源审计的通知》,11月21日委托第三方对天龙焦化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的能源审计报告和整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结合天龙焦化整改进展情况,12月6日委托行业专家对天龙焦化能效对标报告进行评审,12月11日出具能效对标证明。
3.天龙焦化于2024年初开始实施用能设备更新改造,为对标行业先进值,对公司主要用能电机进行节能升级改造(更新为一级能效电机),至2024年8月底,已完成69台一级能效节能电机的购置更新、安装及投用;投资1600余万元建设了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同时优化配煤结构,提高焦炉煤气产出量,降低1#焦炉煤气用量,提高了焦炉热效率,降低了炼焦耗能。2024年8月、2025年8月省工信厅对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用能情况进行了监察,2024年9月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也对企业进行了节能监察,3次的监察结论均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能控制在行业基准水平14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
4.2025年11月24日,企业干熄焦装置开始调试运行。
5.济源市水利局2024年5月31日对天龙焦化超量取水立案调查,2024年6月28日下达处罚通知书,处罚金额2万元,罚款已缴纳。天龙焦化于2023年11月23日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C419001S2023—0030),并按照《取水许可证》要求,使用矿坑排水,同时对蓄水池进行防水防渗漏强化处理,对生产系统旧的输水管道进行开挖、更换,确保取用水总量与取水单耗达到行政许可指标;在持续采取有效取水管控措施后,2024年5月至今,单位用水指标已稳定达到行政许可指标(1.23m³/t)要求。
6.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15日对企业废水超标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63.8万元,罚款已缴纳;天龙焦化投资12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对原有的强化池功能进行改造,新增四台进水分布器;对调节池、好氧池气浮管网进行优化;重新投加100余吨活性污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对污水站进行托管运营,目前废水处理站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小于150毫克/升、25毫克/升、0.3毫克/升、0.2毫克/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要求。
7.在前期梳理“两高”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核实相关项目情况,全面摸清底数,未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环评规划、减量替代要求的“两高”项目。同时持续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工作,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坚决查处,严格要求整改。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及黄河流域专业执法检查,强化焦化行业日常监管,坚持排污许可“一证式”全面执法,重点突出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测设备以及手工监测情况的执法检查。水利部门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取水户取水情况检查,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取水户按规定要求取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日,共10日)向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尚焦锋
手机号码:1383893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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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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