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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紧急提醒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10-16

10月13日,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外地协查函,通报我市居民吴某曾与阳性病例同时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吴某已实施相应管控措施,身体无不适症状。

经流行病学调查,吴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

9:00到博爱县清化镇太子庄村焦某玲超市购物,15:10到达五龙口镇山口村实验小学接学生;15:30到五龙口镇尚前村看房子;16:30到达尚庄二中,17:10左右在“博爱浆面条”就餐,17:20左右在尚庄二中北门对面烧饼店购物;20:30-21:23沁北电厂红绿灯路口往东路北沙县小吃就餐,21:00左右在沙县小吃东边药店买药,晚上在沁北电厂对面新星宾馆住宿。

10月15日

8:00左右在新星宾馆门口左边一早餐店就餐,8:50左右在尚庄大街土产部购物;12:00到新星宾馆办理退房,12:20左右在郭记米线就餐,12:40左右在尚庄大街一日化店购物,12:45左右在二元超市购物,12:50左右在三元超市购物;15:00左右在尚前村农村信用社旁韵达快递点、邮政对面快递点停留;15:10到尚庄商贸城弹花网被店,16:10左右到军霞鞋业购物,后返回弹花网被店至17:11,17:35左右在尚庄大街路北西边一肉丸店就餐。

请上述时间段内与该密接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尽快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近期国内和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来不得半点放松,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同时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后积极接种加强针,构筑全民免疫屏障;省外返(来)济人员应按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第41号公告要求,严格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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