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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585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2022〕9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时间: 2022-07-10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落实方案和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每季度末,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生产总值增长7.5%。(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1%。(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4%。(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经济增速。(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济源调查队)

(八)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

二、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大盘

(一)把握“三个坚持”稳投资

1.坚持“项目为王”,滚动实施“三个一批”活动,持续推进“盘活一批”工作,强力开展“双十攻坚”,突出抓好171个省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0亿元。盘活项目308个、厂房面积97.6万平方米、用地2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金融局)

2.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的7大领域35个专项,聚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9大领域30个专项,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

3.坚持“三大改造”,加快推动工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实施济钢产能置换装备升级、万洋锌基材料绿色智造、豫光再生铅闭合生产线等改造提升项目97个,投资150亿元以上,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3个、绿色工厂2家、质量标杆4家以上,加快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4.坚持“万人助万企”,完善信息化助企服务平台,建立政策支持、运行监测、互学互比等六项机制,深入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拖欠企业账款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企业关心的融资、用地、用工等难点问题,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发展。(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注重“三个培育”稳主体

1.培育壮大规模以上企业,持续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重点抓好引领性企业、稳盘子企业、创新型企业、激活力企业四类市场主体,推动豫光集团、济源钢铁、万洋冶炼、金利金铅、金马能源等重点企业产值增长10%以上,以大企业稳增长夯实经济发展支撑。(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2.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励机制,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四上企业”突破800家。(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培育做强专精特新,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引领行业发展,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4.培育做多市场主体,综合运用纾困减负、激活增效等各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确保年内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实有市场主体达到9.45万户。(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四个保障”稳要素

1.强化土地保障,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告知承诺制”,确保“土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强化金融保障,常态化开展政银企三方对接,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争全年新增本外币贷款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税务局)

3.强化能源保障,统筹安排能耗煤耗指标,支持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拓宽大用户电力直供、大工业用电渠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国网济源供电公司)

4.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国家、省一揽子稳经济政策,分行业细化出台契合实际的助企纾困、提振消费政策,帮助企业降成本、激活力、增效益。(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5.动态更新“四保”白名单企业(项目),使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全力激发创新活力动力

(一)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1.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共建成果转移转化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省科学院济源先进材料研究院、济源科学院,推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项目共谋、主体共育、活动共办。(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2.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发挥主导产业基础优势,建设豫光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究中心、新能源三元材料研发中试基地、河南高品质特殊钢产业研究院,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深化市校合作共建,争取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加快提升高等院校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组建创新科技集团,建设济源智慧岛,探索走出去设置“科创飞地”,全力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1.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支持企业科技自立自强,新增创新龙头企业1家、瞪羚企业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0家。(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2.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引导企业参与更多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率先在全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汇聚创新创业人才

1.组建济源人才集团,分类实施“最美愚公家乡人”乡情引才、“专家智库”柔性引才、“智汇济源”刚性引才,构建多层次创新人才梯队。(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加强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选树一批济源名家、名师、名医、名匠。(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4.落实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33条措施,建强专家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建设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让各类人才近悦远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

(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1.制定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措施,促进科技政策落地落细,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力争落地“揭榜挂帅”项目2个。(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2.抢抓全省开展重大创新项目联动试点机遇,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争取省级重点研发、重大科技专项2项,建设院士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工程

1.突出龙头企业牵引、链条集群带动、基础资源支撑、公共服务配套,推进传统产业朝着更优更强转型升级。持续巩固有色金属全国领先地位,深入挖掘铜、钛等精深加工产业潜力,规划建设铜产品循环经济产业园。(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

2.做大做强白银深加工产业,发展工业用银、首饰用银、生活用银,吸引更多深加工企业入驻中国白银城,叫响济源银都品牌。(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街道办事处、思礼镇人民政府、济源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围绕打造钢铁全产业链条,提升特种钢产品规模质量,实现汽车零部件项目零突破。(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延伸现代化工产业链条,加快实施联创生物降解塑料、金马苯加氢及煤焦油深加工、清水源五氯化磷等项目,建设可降解材料产业园。(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龙口镇人民政府、轵城镇人民政府)

5.推动食品饮料产业突破新技术,发展新产品,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玉泉街道办事处)

6.深度推进“五链耦合”,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更多产业产品进入中高端、关键环。(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1.研究编制重点新兴产业供应链全景图,加大新兴产业国内外领军企业、代表产品、核心技术、重点团队等培育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推动纳米材料产业快速发展,加快纳米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材料产业园、绿色催化产业园等专业园建设,新引进科创平台2家、新孵化项目20个,打造全链条纳米材料产业园。(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五龙口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持续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拓展清水源水处理剂产品应用范围,提升废旧金属循环再生、综合回收再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轵城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培育壮大富联科技、石晶光电、艾探电子等电子信息企业,实施5G手机外壳项目,新建5G基站200个,推动20家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15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铁塔济源分公司)

5.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产业,推进逢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国家级原油储备基地、氢气能源开发建设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6.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未来技术产业化,在氢能及新型储能、碳捕集、前沿新材料等领域,推进一批前瞻性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系统化技术解决方案,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工程

1.深入推进文旅文创融合,支持王屋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规划实施古济水商业文化综合体、黄河“爱情圣地”、西霞湖生态文旅开发等项目,打造文创产品大赛、荆浩书画大赛、留庄英雄民兵营红色研学游等特色文旅文创品牌,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水平。(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济源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峪镇人民政府、坡头镇人民政府、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

2.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培训基地、第二中心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实现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促进健康养老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民政局)

3.加快直播电商平台基地建设,壮大一批济源“网红品牌”。(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4.成立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组建济源物流集团,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建设东部农贸冷链物流园、南部工业品物流园、北部大宗货物物流园。(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北海街道办事处)

5.支持申报有色金属期货交割仓库和交易场所登记交易结算中心,打造总部经济区。(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北海街道办事处)

6.大力发展健康、育幼、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突破性发展设计研发、检验检测、广告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五、全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高标准推进东区建设

1.聘请国内外一流专业团队,高水平做好核心地带、建筑单体设计,超前谋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快完善水、电、气、热等配套功能,建成投用龙腾湖引黄调蓄工程,全力推进人民医院东院区、产教融合园区、文化艺术中心、高铁片区、农村教师保障房等项目,启动东三环、南环东延等13条道路建设,实施城市综合体、夏都文旅综合体、金融岛、科创岛等重点商业项目。(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术学院、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源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严格规划全过程管控,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高品位实施城市更新

1.实施年度城建项目45个,完成投资80亿元。新建城区道路19.5公里,完成31条超期服役道路、68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打通13条城市断头路、环城物流快速通道,构建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启动41个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城市管网5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5%。(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传承历史文脉,在城市精致建设中嵌入特色文化元素。(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积极推进特色精品街区建设,在5个街道各打造一条特色文化商业步行街、一座城市书房。(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公租房、保租房6000套。(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制定出台房地产支持政策,开展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一批精品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消除公园绿地覆盖盲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高效能强化城市管理

1.坚持疏堵结合,持续开展城市“四治”,推进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等精细化管理,强化烟花爆竹、养犬管理、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2.大力推行“1+7”城市综合执法模式,发挥城市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作用,压实部门、街道、网格等层面责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坚持全域创建、全程创建、全员创建,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城市管理日常,健全常态化检查考核督导工作机制,实现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创建办、文明办、爱卫办)

六、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扛稳“米袋子”、守住“菜篮子”。(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推进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7万亩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6万亩、总产稳定在2.3亿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大力发展种子农业,壮大蔬菜制种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蔬菜制种3.6万亩、小麦制种2.9万亩、花卉制种200亩,加强国家级出口蔬菜种子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筑牢种子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农业发展活力

1.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落实种植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综合种养业。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肉兔、怀药等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乳制品、生猪、饮料3个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化联合体,争创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特色村3个,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完成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任务,建设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鼓励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多元发展,开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擂台赛”,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增长至8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1”工作,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强化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打造人居环境精品村20个、示范村100个。(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完善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

3.建设数字乡村运营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打造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市。(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网信办)

4.坚持乡村旅游一体规划,连点成线、串珠成链,建设休闲旅游村庄20个,提升乡村特色风貌,创建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建筑、传统村落保护,以“微改造”“微修复”强化风貌管控,传承地域文化,留住乡愁根魂。(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七、全力拓展改革开放深度

(一)更大力度深化改革

1.加快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完成管理机构设立、空间规划调整和功能布局,实行“菜单式”放权赋能,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分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推动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3.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等各项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4.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争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规模,推动设立创新创业、产业投资、风险缓释等不同类别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30亿元以上、资本市场直接融资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

5.启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责任单位: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更高层次扩大开放

1.深度融入郑州“1+8”都市圈,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互利共享,开工建设济洛、济沁、济孟快速通道和南太行旅游公路二期。(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强化与周边地市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省际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3.高端突破“双招双引”,完善产业招商地图和指导目录,创新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驻点招商,组织参加国家、省重大经贸活动,举办白银文化博览会暨第二届白银文化节、长三角新兴产业招商对接会等专题招商节会,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0个。(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4.申建河南自贸区开放创新联动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标准打造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标杆园区。(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5.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出更多具体联办事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实现线上线下“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6.优化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机制,落实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做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7.继续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加强企业投诉举报事项办理,真心为企业排忧解难。(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8.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企业家有地位、有尊严、有荣誉,构建清清爽爽、清清白白的“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八、全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工业汽源、城市热源更新替代,完成国能热电关停退出,推进霖林环保、中联水泥脱硝深度治理,PM2.5年均浓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主要指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狠抓全域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全面实施废水污水提标治理,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推广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成果,实现污染土地安全利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深化“河长制”“林长制”改革,建设一批生态美丽河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

2.启动实施小浪底水上航道、沿黄生态旅游公路、西霞院水库泥沙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

3.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高标准建设沿黄、沁河生态廊道,完成营造林6.8万亩,建成森林特色小镇2个、森林乡村20个。(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河务局)

4.坚决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和“量水而行”要求,持续推进“四水同治、五水综改”,密集开展河流“清四乱”行动,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坚持有保有压、节约优先原则,千方百计腾出用能指标,优先保障优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倒逼传统产业高端低碳发展,实现减碳降耗和企业战略转型稳步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完善用能监测预警机制,有序开展碳排放交易,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科学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4.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争创国家级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全力创造更高品质生活

(一)努力办好群众的“关键事”

1.强化就业优先导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做好创业扶持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实施重点群体参保扩面,新增参保2.97万人,配合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强化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3.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救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4.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实施切坡建房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启动首批2000套安置房建设。(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努力办好群众的“心头事”

1.推动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段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交通运输局)

2.优化教育调整布局,完成济水一中改扩建,启动济源一中附中、济源四中迁建、高新学校建设,构建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区域教育合作联盟,持续做好“双减”工作。(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济水街道办事处、沁园街道办事处、轵城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优化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科体系,积极推动学院“升本”。(责任单位:职业技术学院)

4.加强济源科技学院建设,扩大本科招生规模。(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5.积极推进二院综合楼、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应急物资储备楼、承留和五龙口卫生院迁建等项目建设,推动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整合医疗资源,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发展。(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努力办好群众的“身边事”

1.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第四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大会,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组织“喜迎二十大”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

5.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成立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中心,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建设儿童友好型、老年友好型城市。(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民政局)

6.改扩建市实验幼儿园,重建市第一幼儿园,新建北海第一幼儿园,完成园丁苑、豫光花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使用,新增就学名额1600个。(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7.建成市级特困供养机构1所,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入网老年人覆盖率100%。(责任单位:民政局)

8.实施城市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方便群众出行。(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加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免费开展肺结节和脑卒中重大疾病筛查,完成肺高危结节(肺癌)筛查3000例、脑卒中筛查4000例。(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1.开展“安居”保障工程建设,新改造老旧小区35个,完成改造1990户。(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00公里,打造4条最美乡村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3.实施北部、南部城乡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网80公里;启动蟒河口水库防渗治漏工程。(责任单位:水利局、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建设6个平原镇52.8公里污水主管网,解决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收集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建设一批智慧立体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000处,加大乱停乱放治理力度;在城市公共区域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源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全力守护安全发展防线

(一)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6.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扎紧“四个口袋”,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努力实现长周期内不发生疫情。把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新改扩建一批集中隔离点,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流调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筑牢灾害防御防线

17.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五预”有机衔接,推进防灾救灾减灾体系整体性重构。(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坚持“全灾种”“大应急”观念,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查漏补缺薄弱环节,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构建“一张网”“一张图”应急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9.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避难疏散场所,开展应急自救科普宣传,提升全民应急素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3.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消防、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

(四)筑牢经济金融防线

1.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抓好风险处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2.持续开展不良贷款集中清收,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农村商业银行、济源银保监组)

3.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4.“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5.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处置,大力开展陈案攻坚,力争存量案件销案40%以上。(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公安局)

(五)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1.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推动“四治”融合,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持续强化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司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信访联席办公室)

2.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妥善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责任单位:信访联席办公室)

3.注重打、防、管、治相结合,严打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织密“地上有岗、天上有网”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争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努力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办)

4.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牵头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6.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为老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组织部(老干部局))

7.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外事、侨务、对台、史志、档案、文物、气象、水文、地震等工作再展新风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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