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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57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济管〔2022〕21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22-08-20 发布时间: 2022-09-0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济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结合济源实际,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和省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坚持污染防治攻坚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同时,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2022年济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定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国省控地表水断面达到考核目标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确保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三、重点任务

2022年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是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高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八项重点工作。

(一)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一是坚持“先立后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强化源头防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结合济源环境容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二是持续推进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把“治本”之策作为改善环境的根本路径,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重点企业通过产能置换、装备大型化改造、重组整合,实施绿色转型升级。济源钢铁装备大型化改造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完成国能济源热电有限公司关停退出,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减排空间,为绿色低碳转型腾出环境容量。三是加快调整四大结构。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碳排放强度控制,健全“三线一单”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结构减排,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优化。

(二)高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督察整改任务、交办案件持续做好跟踪督办、全覆盖检查,按时报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力配合好年度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动配合,靠前服务,统筹落实好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高标准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照中央、省委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交办问题,以黄河干支流、各类保护区等重点领域为重点,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矿山破坏、工业企业治理、扬尘污染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减少督察交办案件数量,从根本上减少典型案例曝光风险。

(三)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九项工作。一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施空气质量目标考核,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和全方位全覆盖督查考核机制。全面创建和巩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镇。二是实施工业企业治理成效“夯基工程”。实施豫光股份和锌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济源钢铁7座加热炉和4座热风炉脱硫、玖泰工程材料对标深度治理、金峰耐火和耐火炉业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提升工程、鑫众联窑炉烟气脱硝除尘深度治理、中原工模具钢合金钢精炼烟气综合治理、国泰实业有限公司钢渣处理除尘系统改造等“十大”减排工程。三是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新、改、扩建涉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程,以华能沁北、济源钢铁、豫光金铅等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对标能效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完成华能沁北5号汽轮机高压缸升级改造等重点减污降碳项目建设。四是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扎实开展内陆型多式联运试点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完成豫光金铅股份和沁河北物流枢纽园铁路专用线建设。五是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实施扬尘治理智慧化提升工程,建设扬尘治理监控平台,提升国、省道道路扬尘监控能力。六是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柴油货车OBD监控、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大宗物料运输门禁监管与城市电子通行证系统融合项目。将柴油货车OBD监控安装运行融入新建项目移动源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绩效分级审查和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加快城市货运配送体系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中短途运输皮带输送和新能源替代项目实施。加快建设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依法运用智能化手段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七是开展农业等面源污染治理。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和定期调度机制,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蓝天卫士等监控手段,强化露天焚烧监管,保持卫星遥感“零火情”。八是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管控力度,强化VOCs日常监管。九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各开发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培育目标责任制,持续推行分包帮扶措施,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治理现状,分行业分类别建立重点提升培育企业清单,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梯度达标”。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系统总结监测预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环节执行情况和成效。

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清”。二是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坡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尾水湿地建设工程,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错接混接改造,推动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严禁生活污水溢流入河。三是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涉水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违规情况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推动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加快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查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梳理问题类型,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原则,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六是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沁河和蟒河为重点,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与管理,启动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把生态恢复和有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河床平整、岸线规整防护、垃圾清运等工程,禁止在规划禁采区采砂作业。科学引导推进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恢复水生态环境。七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启动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与水质安全保障项目和河口村水库水源地预警监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及勘界立标项目,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排查及状况评估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治。

3.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调查现有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农产品受污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链条。加快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分析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严把涉重项目关口,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全口径清单企业生产信息。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1.5:1“减量替代”政策。三是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农产品的临田检测力度,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有效管控污染风险,确保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禁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四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实施分类管理。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五是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管理,不断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关注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和管控修复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六是开展地下水质量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地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一期项目的实施和二期项目的启动,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并开展治理。

(四)强化八项重点工作

1.科学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完成《济源示范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济源示范区“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济源示范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源示范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源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四个专项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研判会商机制,动态调整完善项目储备库。

2.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聚焦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规划的对接联系,确定实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标志性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期完成黄河警示片等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职责。一是持续推进规划编制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推进农村固体废物防治,分别编制各部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或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动态“清零”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对企业评估资料、台账记录、标识标牌、危废暂存及利用、处置设施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评估,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利用、经营、监管“四个清单”,有序推进固废监管信息化建设。三是严格医疗废物、废水监督管理。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各环节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4.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按照“项目为王”的工作导向,落实好现有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服务好“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活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投资项目承诺制、环评豁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针对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涉及的政策、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问题,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由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转变,破解企业绿色发展难题。二是开展惠企上门活动。健全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全面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做到应批尽批,能批快批。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构建常态化的政企沟通交流平台,不间断开展走访调研,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5.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一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统筹执法资源,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建立重点案件会商机制,及时移交移送环境犯罪案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省生态环境厅交叉执法行动交办问题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涉VOCs行业、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督导检查。完善普法长效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法的良好局面。建立举报问题定期收集分析和相关单位协同破解机制,加强对问题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效果。坚持分类施策、差异化执法,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坚决防止“一刀切”。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对一般违法行为查处重整改重效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绿色发展动力。

6.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谋划实施农村污水综合提升工程,年度完成60公里市政主管网建设和13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超过国家“十四五”末45%的目标。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能,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现“标本兼治”。二是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年度1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不断提升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防止粪污偷运偷排,不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查工作。

7.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一是建立健全全社会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应急应对,妥善处置环境事件,完成主要河流全覆盖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完善的应急物资,构建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坚决防止各类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发生。二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督促监督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三是做好核安全环境管理。做好源头管理,从严把关审批辐射许可事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核安全宣传,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送储废旧、闲置放射源,杜绝辐射安全事件发生。

8.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控能力。一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数据互联共享。依托示范区“云中心”,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据和视频信号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整合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充分运用自动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卫星遥感、黑烟抓拍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人工智能在环境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和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为抓手,深化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加快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噪声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三是强化监测监控业务市场监管。建立畅通、高效、科学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探索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提高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开发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环境保护委员会专班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责任目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工作任务、工程项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在媒体上,对目标任务进行公示,监督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本级政府生态保护资金投入,用好税收、价格、补偿、激励等金融政策,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第三方治理,为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查督办。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有关部门、单位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适时进行督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目标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的,将视情采取致函、曝光、约谈或提请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营造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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