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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27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管办〔2022〕6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时间: 2022-03-29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示范区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315日    

     

济源示范区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十三五”以来,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作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来抓,以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快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提升,水利行业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提升脱贫村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提高水利人才队伍技术水平,补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短板和弱项,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豫水农〔202115号)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部署,结合济源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倾斜支持力度,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脱贫村加快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做好与实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衔接,以脱贫村为重点,推进脱贫村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落实《济源示范区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方案》,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提升乡村振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工作重点从集中力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转变,做到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监督机制等保持稳定。

2025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全面推进,脱贫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利扶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农村水利现代化取得新进展。

2035年,脱贫村水利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水利基础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水利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平稳有序衔接。坚持示范区负总责、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充分发挥各级帮扶组织领导体系的作用,做好工作衔接、政策衔接,确保组织体系稳定、工作不留空档。

坚持巩固拓展并举。过渡期内要坚持巩固与拓展同步推进,巩固要在守住水利扶贫成果上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支持,拓展要在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基础。保持水利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脱贫村水利基础不掉队。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支持脱贫村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把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行业监管为手段,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突破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利用金融和社会资本力量,加大脱贫地区水利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水利投入格局,创新建管模式,激发脱贫村管水治水的内生动力。

坚持科学谋划推进。科学把握不同村特点、发展水平和基层实际需求,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引领,充分考虑必要可行和现实可能,因地制宜提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巩固拓展脱贫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四)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强化风险分析、树立底线思维,密切跟踪和动态监测脱贫村、供水条件薄弱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村民饮水状况,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核准因灾出现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应急供水和水毁工程抢修,解决因灾造成的停水断水、水质不达标问题,通过对老旧供水管网的改线、改造等,提高供水保证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确保稳定安全供水。

坚持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济源示范区乡村建设重点任务中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方案的实施,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费收缴和财政补助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五)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北部供水工程南部岭区供水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启动东部供水工程坡头供水工程建设力争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早发挥效益。

(六)继续推进灌区建设与改造

实施王屋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善灌区配套设施,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推进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构建设施完善、智能高效的现代化灌区运行、管护体系。

(七)全面实施防汛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小河流治理,提升防汛能力;加快流域控制性工程建设,尽快完成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消除水库防洪隐患;开展淤地坝隐患排查,修复淤地坝水毁、提升防洪标准;夯实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的工程基础,加强山洪沟防洪治理,健全完善现有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脱贫村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实施供水水源汛期分水质供水改造、水库扩容清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补短板工程的实施,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八)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

以山区镇村为重点,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立足乡村河流特点,统筹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需要,全面提高农村水系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不断提升脱贫村水利管理能力

(九)加强水利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水利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摸清水利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公益性水利项目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水利项目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水利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水利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十)加强农村河湖管护与水资源管理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完善农村河湖基础管护队伍,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优先选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地下水水源置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加强水资源管理。

(十一)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协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修订《济源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济水文〔201866号),制定《济源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依法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抗旱服务组织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工程管护、水费收取、水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十二)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支持脱贫村在小型水利基础设施领域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积极谋划项目、简化办理手续、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报酬发放、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确保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继续指导各村加大水利工程管护就业岗位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倾斜力度。实施大峪河偏看村河道治理以工代赈工程,全面推进以工代赈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加强水利人才技术支持

坚持把爱农村、爱农民,有壮大产业,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能够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帮扶村,与村两委一起带领帮扶村群众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驻村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强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驻村干部实战能力;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管理和关心关爱,落实好相关工作和生活待遇,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在职务职级晋升方面优先使用。发挥水利专家服务团的作用,为济源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水利扶贫及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关课题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水利新技术,提升基层水利建管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重点领域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

(十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为尽早建成第一批12个休闲旅游村庄提供水利保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五)继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助完善全面推进帮扶村乡村振兴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指导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督促工作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强村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帮扶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开展消费帮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帮助指导帮扶村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帮扶村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指导帮扶村加强基层党建,完善乡村治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示范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任务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十七)做好规划设计

以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特殊类型村为重点,组织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有效衔接规划,将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重大举措、重大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十八)加大投入力度

在项目申报争取环节,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利投资继续向脱贫村倾斜,对涉及脱贫村的水利项目和资金做到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将相关水利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争取加大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投入水利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

(十九)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挂牌督战的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十)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加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强化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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