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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05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布时间: 2022-02-17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2〕2号)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2月17日


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行动方案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管〔2021〕9号),为进一步整合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形成合力、压实责任,加快休闲旅游村庄建设步伐,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示范区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整合相关资源,形成拳头效应,统筹提升休闲旅游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彰显乡村特色,植入旅游元素,着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休闲旅游村庄,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和国家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统筹整合,同步建设。充分考虑各休闲旅游村庄自然禀赋和建设实际,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科学制定村庄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风貌设计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实施方案合力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补齐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挖掘资源打造休闲旅游业态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休闲旅游村庄建设项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大拆大建、生搬硬套,脱离乡村实际。

保护特色,提升品质。尊重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村庄原有风貌、民居特色、传统文化,统筹兼顾,全面提升休闲旅游村庄特色品质。

成熟一批,启动一批。休闲旅游村庄建设要在项目落实和见效上下功夫,坚持“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项目滚动实施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科学系统的优化调整方案,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尽快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各相关单位要聚焦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切实为休闲旅游村庄建设提供保障。按照示范引领的原则,2022—2025年,示范区共建设50个休闲旅游村庄;其中,2022年建设20个休闲旅游村庄,“五一前”建成第一批12个休闲旅游村庄(名单见附件1)。

四、任务清单

(一)村庄基础设施

1.指导、支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改造提升2公里以上的乡村旅游道路。

责任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休闲旅游村庄5G信号全覆盖;主干道(或主要区域)线路提升改造,每年至少实施3个线路入地工作试点。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济源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生态环境

3.在第一批休闲旅游村庄全部探索建立村民自治条件下的垃圾、污水处置等人居环境治理收费试点。

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4.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垃圾中转站;全部推行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依托村内污水处理中水、坑塘沟渠等资源,各实施一个小型湿地或水景观。

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

6.对休闲旅游村庄的主干道或游园进行绿化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示范区林业局

(三)公共服务设施

7.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个游客服务中心、至少一个旅游公厕、一个微型电影院。

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造提升一个小型体育文化广场;指导、支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打造一个研学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9.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个老年活动中心。

责任单位:示范区民政局

10.对休闲旅游村庄的村级卫生室进行达标提升;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处中医康养基地。

责任单位: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成立一个村级党校。

责任单位:中共济源市委党校

12.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个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一个村级邮政局(所)。

责任单位:济源邮政公司

13.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个村级新华书店。

责任单位:河南省济源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四)兴业富民

14.在每个休闲旅游村庄各打造一个特色农产品基地,并积极申报“一村一品”特色村。

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15.在第一批建设的休闲旅游村庄内,各新建或改建一个农产品直播间。

责任单位:示范区乡村振兴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庄建球任组长,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张宏义、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侯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职抓,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对休闲旅游村庄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现状、摸清底数,结合休闲旅游村庄建设需要,尽快确定拟实施的项目、拟开展的工作,并制定工作台账,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至示范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形成工作合力。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共同做好全区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有建设任务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确保资源优先向休闲旅游村庄倾斜、建设项目优先向休闲旅游村庄安排、工作力量优先向休闲旅游村庄侧重,积极利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专项债资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完成建设任务;有审批职能的成员单位要千方百计为休闲旅游村庄建设提供保障,助推工作顺利开展。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按照“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的原则,做好休闲旅游村庄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要统筹整合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并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休闲旅游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的服务工作;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休闲旅游村庄内有关经营主体证照办理的指导服务工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负责休闲旅游村庄的乡村休闲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济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要具体做好休闲旅游村庄的宣传推介及休闲旅游村庄的后期运营工作。各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济管〔2021〕9号中明确的“整村推进的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并负责为各部门整合资源支持村庄建设做好协调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将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每周编发一期情况通报,并开展不定期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对按时优质完成任务的给予肯定和表扬,对推而不进、督而不办,严重影响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特别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示范区第一批12个休闲旅游村庄名单

2.示范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示范区第一批12个休闲旅游村庄名单

1.玉泉街道刘庄新村

2.克井镇 河口村

3.五龙口镇 里河村

4.梨林镇 后荣村

5.轵城镇 良安新村

6.承留镇 大沟河村

7.思礼镇 西宋庄柿沟村

8.坡头镇 双堂村

9.大峪镇 桐树岭村

10.邵原镇 东阳村

11.王屋镇 谭庄村

12.下冶镇      韩彦村


附件2

示范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休闲旅游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建球(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宏义(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侯  波(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

成  员:李怀永(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局局长)

贺双福(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会生(中共济源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笑非(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李会林(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利民(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李九军(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万玉(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天中(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武中(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铖(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苗春芳(示范区民政局局长)

王剑波(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中兴(示范区水利局局长)

刘建军(示范区林业局局长)

牛友谊(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安东利(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黄波(示范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  林(济源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发根(济源邮政公司总经理)

牛思东(河南省济源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济源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程  杰(国网济源供电公司总经理)

万帮奎(省通信管理局济源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贺双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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