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俗、体现规划、指位明确、含义健康、好找好记”的原则,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充分论证后,市政府决定对15条规划道路进行规范命名。今后凡书写文件、设立地名标志等使用地名名称的,均以此为准。
附件:部分规划道路名称表
2021年3月24日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1-00097 | 有 效 性: 有效 |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21〕3号 |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规划道路命名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1-03-24 | 发布时间: 2021-03-24 |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俗、体现规划、指位明确、含义健康、好找好记”的原则,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充分论证后,市政府决定对15条规划道路进行规范命名。今后凡书写文件、设立地名标志等使用地名名称的,均以此为准。
附件:部分规划道路名称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