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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1-0008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管办〔2021〕9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23 发布时间: 2021-03-23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3日    


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济源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把《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济管建〔2020〕2号)、《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济管办〔2020〕7号)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济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严格考核、长效运行”的原则,夯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化服务+市处理”的处置模式,取缔敞开式垃圾池、垃圾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卫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坚持“五有”标准

一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或市场化保洁机制,各行政村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口的2‰,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二要有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示范区、镇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三要有完备、足够、正常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确保所有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济源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烧或进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控“四个环节”

一要扫干净。保洁员或市场化保洁队伍要履职尽责,提高群众参与度,让村民当“主角”,确保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二要转运走。各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示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示范区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三要处理好。要做好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各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免费处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设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农户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备一组垃圾分类箱。各镇、村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大型垃圾分类桶及运输车辆要密闭、卫生;有条件的镇、村可配备小型洒水车和洗扫车。规划建设山区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个镇至少配备两台设备。规划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规划建设市垃圾静脉产业园,加大对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进垃圾分类

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要足额配备垃圾分类各种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承留、思礼两镇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要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搭建活动载体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树立“卫生环境大家创,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创建办、爱卫办、妇联、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展“清洁农村,爱我家园”、“垃圾清零”、“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四美乡村”、“美丽小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利用国庆、春节、夏收、秋收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创建办、爱卫办、农办、妇联、团工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

农办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发动、指导督导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创建办、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创建办、爱卫办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载体,创建干净整洁家园。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各类垃圾的“出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尽快投入运营;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监管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收运处置体系“一环不落、一处不漏”,实现“环境干净净,群众乐悠悠”。

四、督导考核

一是实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每月互查的形式,对问题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评三通报”。二是实施适度补贴制度,对山区镇垃圾治理工作达标的,示范区财政按年生活垃圾从镇区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所需运输费的30%予以补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垃圾处置量具体确定。三是实施问题重罚制,对督导中发现的成堆生活垃圾,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并按清理价格的3倍,经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区财政扣减所在镇、街道财力。全年考核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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