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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1-0035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管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2-04 发布时间: 2021-12-0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4日       


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乡村休闲旅游业在横向融合农文旅中的连接点作用,以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联合农业企业、文旅企业等经营主体,大力推进“休闲农业+”,突出绿水青山特色、做亮生态田园底色、守住乡土文化本色,彰显农村的“土气”、巧用乡村的“老气”、焕发农民的“生气”、融入时代的“朝气”,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扩量提质、搞活增效”的原则,计划利用四年时间(2022—2025年)在济源全域范围内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深度挖掘农业农村旅游资源,强化策划开发,着眼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推动资源适度集聚,强化典型引领带动,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新格局。瞄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标准,至2025年,示范区创建50个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休闲旅游村庄,推动产村融合发展,带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价值提升;推介10条运营成熟、体验美好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优势品牌和城乡居民休闲旅游“打卡地”,推动全域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集成创新,把济源建设成资源独特、设施完备、业态丰富、创新活跃的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打造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和国家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规模扩大。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发展“十”精品: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新创建10个以上休闲旅游村庄,到2025年示范区累计创建50个休闲旅游村庄;打造“百”系列:新打造100家特色旅游民宿、100家“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100个乡村休闲农业基地;培养“千”人才:培养1千名乡村休闲旅游经营管理、创意设计、专业技能、文化传承、市场营销等人才。示范区乡村休闲旅游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2025年实现旅游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品质提升。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和国家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和经营主体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生态旅游特色村、省历史文化名村、省传统古村落、A级乡村休闲旅游景区等,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示范区乡村休闲旅游整体水平和形象。

基础进一步完善。以“干净干净再干净”为导向,村容镇貌焕然一新,休闲旅游村庄和A级乡村休闲旅游景区全部完成“厕所革命”,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和文化等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推进网络预约、预订、结算。

贡献显著提高。乡村休闲旅游带动就业人员突破8万人次,乡村休闲旅游成为主导产业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渠道。示范区形成乡村观光、乡村休闲、乡村度假、乡村生活等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产品体系,将济源建设成为“点上有风韵、线上有风景、面上有风光”,全省领先、国内知名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布局

对接“一心、两带、多功能区”的国土空间布局,打造“环城、沿路、依山、邻景”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集群,形成“一圈双屏四带多点”的济源乡村休闲旅游空间发展新格局。

一圈。充分利用邻近河南洛阳、焦作、郑州、三门峡和山西晋城、运城的300公里近城优势和巨大的客源市场,大力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构建周边城市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圈。

双屏。发挥济源北依太行、南临黄河的优势,深挖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做好南太行旅游公路与沿黄旅游公路两侧村庄道路整治,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和生态体验区。

四带。集聚资源、集中力量,以凸显区域功能为主线,东部平原地区依托“美丽田园”,打造以梨林、五龙口为主的东部高效现代观光农业示范带;西部山区重点挖掘景观和文化特色,建设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打造以王屋、邵原、下冶为主的西部山区农旅融合示范带;近郊城乡结合部以三湖+南山区域为核心,打造以思礼、承留为主的城市近郊乡村休闲旅游综合示范带;沿黄区域紧密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坡头、大峪为主打造以滨水度假体验为主题的沿黄旅游产业发展带。

多点。充分挖掘各村农业资源、绿水青山等自然资源和古建筑、民宅、文物、古树等历史资源,以及农耕文化、民俗等乡土文化资源,因地制宜、以农为本,创建一批特色化、精品化、差异化的乡村旅游重点村、美丽休闲乡村。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扩量,实现乡村休闲旅游规模化

依托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古村民居、红色文化等旅游资源,新发展一批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乡村闲趣、农耕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推动济源乡村旅游产业“种养加销游”五环联动、“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发展。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要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创建新的乡村旅游重点村、美丽休闲乡村,推进乡村休闲旅游整村发展(标准见附件),推进村庄提升,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新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等。要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前期策划,2022—2025年,王屋、邵原、大峪、下冶、坡头、思礼、承留、五龙口等乡村休闲旅游任务重的镇每年新创建2—3个休闲旅游村庄,其他镇(玉泉街道)每年新创建1—2个休闲旅游村庄。

(二)保护生态资源,打造生态涵养产品

要保护好当地森林、山丘、溪流、湿地、温泉等自然资源,利用好蔬菜种业基地、花海、茶园、稻田、牧场、养殖池塘、水库等田园风光;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灌溉工程等农业物质遗产,形成以资源可持续利用、文化可接续传承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模式,发展生态观光、农事体验、户外拓展、自驾旅居等业态,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温泉水疗、水上漂流、滑草滑沙、星空露营等产品,打造一批循环农业、生态农牧、稻蟹共生等生态样板,建设一批农业体验、研学实践、科普教育等实训基地,创设一批农事生产、节气物候、自然课堂、健康养生等科普教程。

(三)挖掘乡土文化,打造乡村文化产品

传承好民俗文化、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等非物质遗产,将乡村民俗文化、人文精神与现代要素、时尚元素和美学艺术相结合,深入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打造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乡村文化项目,发展历史赋能、独具特色、还原传统的乡村民宿经济,制作乡村戏剧曲艺、杂技杂耍等文创产品,创响“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的乡土品牌。建设乡村大舞台,“文化下乡”活动在创建的休闲旅游村庄中安排的活动不少于1/3,定期组织作家、画家、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等在乡村休闲旅游点展演和传技。培育一批农民画村、剪纸村、传统民俗表演村、手工艺制作村等“非遗”村落,争创一批全国传统村落;打造一批写生、摄影基地村;讲好“乡村历史文化故事”,培育一批历史文化戏剧村、神话传说发源地村庄等;建设一批乡村文化博物馆、乡村慢村,打造一批山会、庙会、乡村大集等精品乡村文化活动。

(四)开发体验项目,打造乡村体验产品

依托乡村资源,围绕多功能拓展、多业态聚集、多场景应用,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开发“看乡景”产品,建设采摘园、垂钓园、风情街、民俗村、农业主题公园等景点,发展景观农业、观光采摘、休闲垂钓、特色动植物观赏等业态,打造一批田园康养基地和田园式花园式乡景基地。开发“品乡味”产品,鼓励优质特色农产品实现地产地销、就地加工,发展乡味食堂、风味小吃、特色食品,培育精品农家菜和厨艺达人,举办乡土菜、农家宴推介和大赛。开发“享乡俗”产品,发展民俗体验游、村落风光游、历史文化体验游等业态,创设村歌、村晚、旅游演艺、节庆展会等节目,开发传统工艺、民族服饰等民族民俗特色产品。开发“忆乡愁”产品,发展文化体验、教育农园、亲子体验、研学示范等业态,讲好乡村故事,吸引居民望山见水忆乡愁。

(五)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乡村休闲旅游品质化

以“绣花”功夫抓好乡村环境治理,以“标兵”姿态抓实乡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园丁”精神抓好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美丽山水建设,改善餐饮、住宿、停车、厕所等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做到乡村休闲旅游景区(村庄)开发到哪里、道路修建到哪里,加快咨询服务点、旅游驿站、旅游厕所、乡村休闲旅游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最美乡村路”创建评比活动,整体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游览环境。推进智慧旅游发展,逐步在星级乡村休闲旅游经营单位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内实行数字化管理,推动线上旅行商与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合作。

(六)加强宣传推广,实现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化

强化宣传推介,示范区每年春季、秋季统一组织到主要的乡村游市场、周边中心城市开展2次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综合推介;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各行业部门每年要相应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推介;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也要瞄准示范区内外主要客源地,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推介。创新营销方式,在携程、美团、淘宝等电商平台上线“济源农文旅康养旗舰店”等专区,在济源日报、晨报、广电台各有关栏目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开辟专栏,开展济源乡村休闲旅游网红打卡地、“乡村生活”类推选活动,扩大济源乡村休闲旅游知名度。

(七)壮大市场主体,实现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化

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有竞争力的知名旅游企业和旅游集团,支持中小微乡村休闲旅游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带动形成示范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新雁阵”。促进多元投资,支持组建乡村休闲旅游协会等行业协会,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鼓励乡村休闲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壮大乡村休闲旅游带头人队伍,鼓励乡村休闲旅游专家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休闲旅游经营,实现互利共赢。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利用两年时间,创建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市、全国乡村休闲旅游先行区和国家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示范区财政在创建期(2022—2023年)每年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在巩固期(2024—2025年)每年列支不少于500万,用于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鼓励镇(街道)、村(居)及乡村休闲旅游经营单位争创国家级、省级荣誉,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乡村旅游特色村等称号的,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评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当年分别一次性奖补1—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旅游名镇称号的,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旅游名村称号的,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农庄(休闲观光园区)荣誉称号的,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补。鼓励镇(街道)、产业集聚(开发)区及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兴建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每年对台账内休闲旅游村庄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评审,对当年实际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奖补,每个村年度奖补不超过200万元(已享受过示范区财政配套的项目不再奖补)。鼓励完善旅游要素供给,鼓励发展民宿,对符合规划、审核批准、验收合格的民宿,根据民宿建设规模不同给予2—5万元奖补;鼓励在台账内休闲旅游村庄内新建乡村旅游商品购物商场(店),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经评审后,按照700元/㎡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二)加强信贷支撑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和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推动建立示范区乡村休闲旅游整村授信信息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休闲旅游,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压至1.5%以内;鼓励支持农户创新创业,对有意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的农户,给予5万元小额贷款3年全额贴息支持。支持申报专项债券用于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

(三)强化乡村休闲旅游用地保障。将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在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农业、林业配套设施用地临时用于公共停车。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及国有林场利用现有房产(除经批准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房屋外)兴办乡村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享受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集中村、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等盘活利用样板。

(四)加强乡村休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乡创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乡村休闲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多层次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人力资源。开设乡村休闲旅游培训班,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带头人、乡村工匠、返乡创业带头人等开展“订单培训”,力争培养千名乡村休闲旅游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培育乡村休闲旅游优秀导游员队伍,从事乡村休闲旅游工作,并成功考取为特级、高级、中级的导游员,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0元、3000元、2000元。建立文化、农业和旅游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成立乡村休闲旅游人才专家库。开展乡村休闲旅游创新创业行动,对乡村休闲旅游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150万元,其中人均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小微企业,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五)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环境。在税费、审批等环节扶持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动,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简化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建立快速便捷的准入机制,床位在20张以下的民宿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手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示范区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示范区农业农村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合力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相适应的推动协调机制,出台相应的扶持配套政策,创建任务重的镇更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到乡村休闲旅游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要安排乡村休闲旅游工作经费,促进当地乡村休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区级抓总、行业牵头、镇(街道)抓落实”的原则,各司其职,合力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休闲旅游村庄的创建、新上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的审核和奖补政策的落实,建立乡村休闲旅游考评体系和统计制度,定期分析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形势和运行质量,强化目标考核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点做好休闲旅游村庄的营销、宣传和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税务局、督查局、文旅集团、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为济源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共同推动济源乡村休闲旅游快速发展。

(三)明确责任任务。将乡村休闲旅游工作纳入各镇(玉泉街道)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镇(玉泉街道)要把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统筹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工作,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全力推动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服务基层,打造特色亮点,灵活、务实地把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让从事乡村休闲旅游的经营者享受到政策实惠。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乡村休闲旅游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示范区每半年组织一次乡村休闲旅游观摩评比活动,对各镇(玉泉街道)当年新打造的休闲旅游村庄进行观摩,并评比出一、二、三等奖。本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整村推进休闲旅游村庄的创建标准


附  件

整村推进休闲旅游村庄的创建标准


一、环境

(一)生态环境良好,乡村风貌独特,有体现当地特色的田园或山林风光。

(二)人居环境良好,达到“四美乡村”标准。

(三)村庄风貌良好,设置有村庄形象标识;村庄建筑、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应具有乡村特色并与乡村整体环境相融合。

(四)村民精神风貌良好,乡风文明程度较高。

二、吃住行

(一)餐饮:有至少2家以上的集中餐饮场所或10户以上家庭餐饮场所;餐饮场所要干净、卫生、有特色。

(二)住宿:有10户以上的特色乡村民宿,达到接团条件;住宿设施要干净、卫生,应配备日常用品、冷暖设备、网线网络等。

(三)出行:有通村公路、通村客车,通村公路宜按照“美丽乡村路”标准打造;应具备与日常接待量相匹配的停车场;鼓励配备体现乡村特色的慢行交通工具。

(四)照明:村庄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场所路灯照明全覆盖。

三、游购娱

(一)至少培育1种特色农业带动产业,如高水平、规模化、有特色的种养殖业等,且具有观赏游览价值。

(二)有3类以上的当地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商品,如特色手工艺品、文创产品、非遗产品、农副产品、专利商品等。

(三)有2类以上的乡村休闲娱乐和文化体验产品,如农事体验类、渔猎活动类、亲子休闲类、体育健身类、文化赏析类、美食品鉴类、休闲观光、露营等。

(四)注重收集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惠东、农耕文化等乡村非物质文化,并进行传承、保护和展示。

(五)注重挖掘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等乡村历史文化载体,并进行整修、保护和展示。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有游客服务中心。

(二)有公共厕所或旅游厕所,且配备清洁人员,确保干净、卫生。

(三)有公共休憩空间,村庄内无障碍、遮阳避雨、休息座椅等设置齐全。

(四)有村医务室,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富农带农

(一)就业带动效果好,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

(二)旅游收入利益联结机制科学,能有效保障村民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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