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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0-0025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0〕19号)
成文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7-1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管办〔2020〕19号)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4日        


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文件精神,济源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24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之一,为确保创建成功,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客货并举、便民高效、综合施策”的原则,以转变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城市民生和城市运行为目的,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以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和电商物流为重点,整合各方物流资源,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组织链条,提升流通效率,促进节能减排、缓解城市拥堵,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新时代又富又美济源提供强力支撑。

二、创建周期

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到2021年,建成一批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形成一批集聚效应强的干支衔接公共货运枢纽站场,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开展甩挂运输和实施共同配送的物流企业,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营运载货汽车比重大幅提升,建成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物流信息平台,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基本建成“绿色、智能、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建成1家以上集仓储、分拨、配送、停车、堆存以及加气(充电)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或专业型物流园区;建成1到2家冷链、快消品、电商等专业(公共)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在社区、高校、商务区等建设20个以上末端公共配送站;成立1到2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在中心城区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各责任单位对照指标,各司其职,保证在创建期内达标。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干支衔接大型公共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整合城市物流基础设施资源,优化城市货运配送节点网络布局,以接近高速公路出口或国(省)干线周边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为依托,加快零担、快递、电商等退城入园力度,重点推进河南柿槟仓储物流园、河南中兴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园等建设,建成1家以上集仓储、分拨、配送、停车、堆存以及加气(充电)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或专业型物流园区,实现城际干线运输与城区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转换。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各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6月

2.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建成1到2家以冷链、快消品、电商专业(公共)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

牵头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各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3月

3.建设末端配送站(货物装卸点)。鼓励配送企业与商贸企业协同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在社区、高校、商务区等建设20个以上末端公共配送站。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各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10月

(二)发展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4.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购置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培育1到2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统一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环保标准。制定新能源配送车辆推行计划,鼓励城市配送企业使用新能源配送车辆。新增新能源配送车占示范区全部新增和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50%以上。完善加补气、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与充电桩配置比例不小于4:1。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济源供电公司、各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12月

(三)制定便利通行政策。

5.建立“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城市货运配送需求及运力投放调查制度,适时开展需求调查。落实新能源配送车辆优先通行或不限行政策,出台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在中心城区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

牵头单位:示范区公安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5月

(四)发展先进配送组织模式。

6.探索通过市场准入、运力投放、通行许可、资金引导等手段,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城市配送企业转变运营模式。开展以“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协同运输”为主要特征的共同(集中)配送,实现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达50%以上。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2月

(五)推进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建设。

7.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为基础,依托中原云工、柿槟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城市配送监管功能,满足对配送车辆运行监测、绩效考核等信息的需求。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搭建功能完善、数据互通的综合性货运配送信息服务系统,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物流追踪、在线交易、保险理赔等基本服务以及多元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6月

(六)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8.加强服务规范、考核体系的建章立制,开展示范企业评选,提升服务质量,围绕电商、快递、冷链、零担等领域,争取到2021年培育1家以上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3A级及以上骨干城市配送企业。

牵头单位: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商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21年5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管委会成立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一领导和指导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运营、充电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物流业发展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加大对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支持。

(三)加强协同联动。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附件: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济源示范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拴根(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

副组长:王天中(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笑非(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立新(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亚洲(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

        商军旗(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涛(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原小伟(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

        王立中(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党组成员)

        赵战胜(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李佩军(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李富海(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公用事

                业管理局局长)

        张建军(国电济源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王天中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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