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市政府>政府公报>2020年第1号(总第3号)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0-0009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20〕4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拉高标杆再定位对标先进争一流”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2-18 发布时间: 2020-02-18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拉高标杆再定位对标先进争一流”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找准定位,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对标赶超,经研究,决定在示范区各级各部门开展“拉高标杆再定位对标先进争一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产城融合示范区正式挂牌成立,济源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还是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之年。面对新的起点和机遇,抢占发展先机,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拉高标杆勇争一流”工作要求,以全国先进典型为目标,在坚持和完善原有对标体系基础上,建立新的参照体系,确立新的发展坐标和发展定位,通过解放思想、对标先进,进一步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努力开创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境界,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的绚丽篇章。

二、对标原则

(一)跳出河南,放眼全国。在确保主要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基础上,跳出河南,放眼全国,选择新的参照物,建立新的参照系,开展对标学习。

(二)全面对标,重点突破。在全面小康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提质、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全方位对标基础上,确定核心地区、核心指标进行重点对标。

(三)可比可学,确保实效。按照人口规模、地域面积、产业结构等与济源相当的原则,进行对标对表,推动发展理念、发展质量、发展环境、发展速度全面上台阶。

三、对标对象

对标对象主要在先进发达地区、黄河流域城市、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城市中选取。经过综合研究分析,按照产业结构相似、发展经验领先、体制机制相同、可比可学的要求,筛选确定13个对标城市,分别是:浙江省的余姚、诸暨,江苏省的常熟、连云港,广东省的东莞、中山,安徽省的铜陵,湖北省的潜江,山东省的济宁,内蒙古的乌海,福建省的平潭,以及天津北辰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徽合肥产城融合示范区。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对标活动由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统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联合济源发展研究院组建专门工作团队。

(二)开展交流拜访。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对确定的对标城市进行考察学习,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定期进行交流走访。

(三)加强信息交换。建立对标指标体系,形成月度数据交换机制;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定位,选取核心指标,与对标城市对口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与对标城市在数据、政策、主要领导重要工作报告等方面进行信息交流互换,学习先进地区新的思路、新的政策、新的举措。

(四)搭建学习平台。由济源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以专报形式定期刊发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结合济源实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供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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