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35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发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聚焦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显著增强我市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3—5年努力,质量认证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认证公信力和权威性显著提升。到2022年,质量认证覆盖率达6%以上,强制认证达到全覆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营业收入达2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应用先进标准,拓宽质量认证服务功能。
1.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等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拓宽质量认证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广泛开展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以第三方认证为手段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开展服务质量分级认证,提升服务业整体品质。重点抓好济水源生态旅游综合开发、王屋山文化产业园、九里花海田园综合体等项目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河南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提升服务认证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旅游发展委员会)
3.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围绕乡村振兴、制造业升级、服务业提质等发展战略,推动节水、节能、环保、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化妆品、消费电子、健身器械等日用消费品领域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提升日用消费品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4.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禁止无证产品生产销售,对3C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对建材装饰、低压电器、电线电缆、消防产品、儿童玩具等3C认证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服务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以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围绕“一核两带多点”空间发展格局,探索引入第三方认证评价手段,全面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健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步伐,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发展。在王屋、邵原等山区镇,围绕蔬菜、水果、中草药、烟草等农产品,大力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在梨林、五龙口等平原镇,围绕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等优势领域,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示范建设。在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等特色认证,提高乡村美丽度,促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
7.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第三方认证评价机制。在农业生产领域重点推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在工业生产领域重点推行质量、环境、安全、能源等管理体系认证;在服务业领域重点推行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在信息安全方面重点推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
8.发挥质量认证服务平台功能。充分利用“认证”这个国际平台,深化质量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加强“走出去,引进来”政策研究,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济源,支持市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贸易重大项目,推动更多的产品、工程、服务加入双多边认证互认体系,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一张证书、跨境通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完善供给体系,提升质量认证产业能级。
1.加强服务重大产业技术能力建设。围绕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完善我市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升国家矿用防爆电器质检中心检测能力,扩展服务职能,提升管理水平;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拉长传统产品链条,支撑豫光、济钢、王屋纳米等企业,加快推进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纳米材料等省级检测机构的建设步伐,服务重大产业技术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
2.加强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围绕济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开展新兴的能源汽车、工业控制设备、太阳能光伏、铅酸电池、模具等先进制造装备的安全和性能检测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省内领先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3.强化绿色发展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及机构监管平台,提升在线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增强绿色城市和节能减排技术支撑能力,服务新能源机动车使用推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接口和充电系统等检测认证技术能力建设,提高电池包级别的性能和安全性检测技术能力;推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环保尾气检测“三合一”,提高检验效率,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4.增强社会民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全覆盖;健全食品药品及其相关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相关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公众健康的预防检测体系,支持传染病检测技术研发与防控效果评价平台、化学物安全性检测与监测技术平台建设;加强职业危害检测、化学品危险性快速检测鉴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等能力建设,维护城市运行安全;提升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5.鼓励质量认证标准和技术研发。支持新领域认证制度研发和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的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商务局)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
1.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定价机制,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负担;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对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技术规范、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税务局)
2.简化市场准入审批。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价机制,积极推动资质认定中的“五减”程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推动行业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整合,明确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职能职责定位,推动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完善过渡政策。鼓励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进行横向、纵向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向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开放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项目,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完善监管体系,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
1.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监管体系。建立部门间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实施联合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
2.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完善质量认证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专业领域风险程度、信用评级、日常监管情况、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不同方式、不同频次、不同强度的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局)
3.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检验检测认证诚信档案,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信息公示和聘用人员信用信息查实义务,完善重点行业终身禁入、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受限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局)
4.加大认证认可查处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牧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措施进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综合保障。要加大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政策措施,健全检验检测认证采信机制。完善检测认证统计分析机制,加大对质量认证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考核评价。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质量提升行动总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