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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8-00048 有 效 性: 失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8〕10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2-07 发布时间: 2018-02-07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7日

济源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主体责任为基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统筹规划,完善规章制度,分类分级推进,加强互联共享,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建设运行模式。

统筹规划,属地管理。坚持追溯体系建设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统筹调动资源,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省、市两级政府联动的组织保障机制。

部门联动,互通共享。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

示范带动,稳步推进。选择管理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作为追溯体系建设骨干,培育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基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深入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基本完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四、突出追溯重点,有序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以农业投入品和苹果、茶叶、生鲜乳等有条件的农产品为重点,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按照“统一布局,分步建设,健全制度,保障运行”的原则,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充分发挥追溯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追溯体系建设经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类为重点,指导、监督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制剂类品种可追溯,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做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用的产品标识方式和信息追溯方法,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施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对危险品的全程跟踪和追溯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以环境标志认证为手段,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局)

(八)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保证配件供应渠道公开、透明,实现汽车维修配件可溯源、可追踪,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追偿、可追责。(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加强各方联动,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体系。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要发挥供应链枢纽作用,带动生产企业共同打造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企业间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协作机制,通过联营、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联合体。电子商务企业要与线下企业紧密融合,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注重政府引导。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围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支持协会参与。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活动,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推动会员企业提高积极性,主动建设追溯体系,形成有效的自律推进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强化服务功能,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强化措施保障,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统一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考核管理,推动追溯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保险行业协会、财政局、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济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针对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的企业,研究相应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农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及时出台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中共济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政策支持。市政府加大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资金支持力度,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重大项目进行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广泛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消费追溯理念。及时公布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曝光和消费警示制度,及时曝光信息追溯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和产品,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追溯、支持追溯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在食品安全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宣传时点,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参与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保险行业协会、财政局、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济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根据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建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保险行业协会、财政局、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济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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