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5日
济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我市被列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市,为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工作,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试点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统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流程,探索建设符合济源特点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与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领域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注重改革创新。坚持立足实际、面向基层,聚焦难点热点,创新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既要高质高效完成试点任务,又要适度超前、敢闯敢试,形成亮点突出、各富特色的试点工作局面,不断总结经验,以试点工作带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3.强化标准引领。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要求,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和普适意义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加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适应基层特点。立足济源扁平化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结合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实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打通政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目标。经过一年左右的积极探索,全面实现试点各项任务目标,形成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公开标准具体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本形成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工作实效逐步凸显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有序衔接,“五公开”深入推进,为在全国全面推广提供“济源经验”。
二、试点范围
1.试点内容。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方面。
2.试点牵头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下单位围绕职责开展试点工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由市民政局牵头;户籍管理由市公安局牵头;医疗卫生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城市综合执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涉农补贴涉及市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移民局、扶贫办、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各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试点工作,市编办、市财政局做好配合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对牵头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中政府有关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等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行政监管特别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信息;服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平台,全面统一公开要素齐全、内容一致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
(四)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管理平台,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和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等机制,优化栏目和专题设置,强化智能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信息。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要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综合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政府服务热线、重点商业网站、公示栏等媒体和平台,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信息需求,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时间为期一年,到2018年8月底结束,我市按照编制方案、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实施完善、总结验收等六个阶段进行。
(一)编制方案。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试点领域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明确各试点单位目标责任,全面部署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对照全市总体方案,制定本部门本行业试点工作具体安排,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试点专题工作小组,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梳理公开事项。各试点单位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三)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形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前)
(四)规范工作流程。梳理、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五)实施完善。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督查局不定期对试点工作和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六)总结验收。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推进、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题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做好公开事项梳理、编制标准、规范流程等方面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工作交流。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评比等活动。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宣传展示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果。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进行表彰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附件:济源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 件
济源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济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省政府备案 | 市政府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 | 2017年 9月底 |
2 | 召开动员会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7年 10月底 |
3 | 指导各试点单位制定本部门本行业试点工作具体安排 | 市政府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 | 2017年 10月底 |
4 | 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各试点单位 | 2017年 12月底前 |
5 | 编制公开事项标准,汇总形成标准目录 |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 2月底前 |
6 | 确定公开工作流程 |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 4月底前 |
7 | 将梳理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流程上报审核 |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 4月底前 |
8 | 汇总编制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 市政府办公室、 市质监局、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 5月底前 |
9 |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 市政府办公室、 各试点单位 | 2018年 7月底前 |
10 | 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 市政府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 | 2018年 7月底前 |
11 | 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迎检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 | 2018年 7月底前 |
12 | 总结全市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市政府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 | 2018年 8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