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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7-0014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17〕29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强化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6-12 发布时间: 2017-06-12
关于印发济源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强化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强化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8日



济源市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强化

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重点。根据《河南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豫政〔2016〕70号),为加快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集中用两年时间(2017年—2018年)在我市开展“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暨强化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强化服务业发展和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导向,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功能、优化结构,着力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制造业)、城镇化融合协调发展,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总量扩张、比重提高,为把济源建设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2.发展目标。到2018年,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业经济总量、发展水平、聚集程度、吸纳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基本形成与新型工业相配套、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民生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水平先进、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二、突出结构优化,构建服务供给新体系

以满足需求为导向,通过消费转型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壮大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健康养老、居民和家庭服务四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房地产两大传统产业。

(一)着力壮大文化旅游、物流两大主导产业

3.文化旅游。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主线,以文化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突出王屋山—济水源景区龙头带动作用,打造“一山一水一精神”品牌,将济源建设成为环境优良、产品丰富、服务优质、链条完善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到2018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65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GDP总量的5%。

——实施旅游精品创建工程。以建设豫西北和晋东南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国内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发展定位,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王屋山5A级风景区、小浪底北岸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济源市旅游产业从观光主导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运动等复合型转变,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实现济源经济转型的动力产业、推动富民增收的民生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产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小浪底北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乡村旅游倍增计划。积极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创建工作,争取到2018年,建成1个特色旅游示范镇、5个特色旅游示范村、1—2个在全国范围内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精品村,乡村旅游从业人数超过5000人。以省财政厅批复的33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为主,大力投入,挖掘文化内涵,完善基础设施,突出特色亮点,逐步打造一批基础设施便利、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旅游公共服务建设。重点推进南太行旅游道路项目建设,开展“2+5”(即小浪底旅游专线、邵吉线2条景观廊道和渠马线、黄弧线、阳下路、水牛线、石寺线5条乡村绿道)景观廊道建设;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基本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等功能全覆盖。建设自驾营地、指引标识、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完成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持续推进王屋福源小镇、思礼卢仝文化小镇、小浪底北岸康养小镇、五龙口温泉小镇、克井盘古小镇、济水文化小镇等6个小镇建设,实施王屋镇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道镜广场、黄河三峡景区提升扩建、济渎区域提升改造等项目,为全域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小浪底北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启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打响特色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规划建设王屋山文化产业园、济水文化产业园、“愚公移山”精神纪念馆暨济源市文化产业园、天坛砚文化产业园和济源 “文化客厅”。争取建成2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培育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鼓励原创内容生产,开发一批具有时代气息、艺术内涵、市场潜力的优秀文化产品,创作一批反映济源地域特色文化优势的电视剧、电影、戏剧、动漫等。(牵头单位: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现代物流。以完善布局、整合资源为核心,加强载体建设,发展特色物流,促进物流与制造、商贸联动,增强支撑服务能力。

——推进园区载体建设。规划全市南部、北部、东部三个集产品集散、仓储、加工、配送为主的大型物流园区;依托虎岭工业园、富士康科技园区等市场优势,规划建设以流通加工、仓储、中转分拨、集成配送、物流信息等服务功能齐全的南部综合物流园;依托济阳公路、侯月铁路等交通优势,规划建设以坤鑫集装箱物流为主的北部保税物流园区;利用207国道、新济公路、济晋、济焦高速等交通优势,规划建设以农产品加工、储藏、配送等为主的东部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完善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物流云平台,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商等合作模式,推动各平台与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建立农村物流市场。组建市、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开展仓储、贸易、运输等业务,规划济源市薄皮核桃、石榴、大葱等农特产品的集散地,根据我市相关农产品产业基地发展实际,适时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

(二)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四大新兴产业

5.金融服务。壮大金融主体,强化金融集聚,增强金融创新和服务能力。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金融主体,引进域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建立健全银政企协调联动机制,引导各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新兴战略产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保险业发展,鼓励保险机构争取保险资金运用。加强企业主体培育,统筹运用上市、债券、信托、基金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化解处置机制,重点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

6.信息服务。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强化应用普及,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信息服务渗透融合能力。

——实施“互联网+实体经济”行动。依托我市有色金属产品资源优势和龙头企业,规范发展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将产品销售由线下转到线上,整合行业信息、客户资源、营销模式,形成集生产、仓储、交易、物流、深加工、金融等融合发展,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新兴产业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力争到2018年,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有色金属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北海街道办事处)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在协同制造、高效物流、现代农业、创业创新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建成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服务网,制定物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以及社会资本组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等创新创业专业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电子商务推进计划。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引导支持现有实体市场向线上市场转型,支持元丰科技、中原云工、供销社全合网等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及配套服务业发展,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逐步形成电商产业集聚,进而构建起线上与线下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力争把济源培育成豫西北地区最大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力争2018年,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入驻企业不少于100家,全市通过省级认定备案的电商企业数量达到15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5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健康养老。统筹推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依托我市自然资源,以医疗卫生保健、健康管理、健康养生、体育健身等领域为重点,提供多样化健康服务供给。拓展养老养生、体育健身服务,建设小浪底康养基地、龙骏健康养老产业园、王屋山孙思邈中医药养生基地等,打造济源养生品牌。提升南山、水洪池等户外登山健身步道和户外休闲体育设施。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完善以市中医院为龙头、覆盖所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中医科、特色中医馆建设,突出中西医结合特色,加快建设妇女儿童医院,争取引进一家省级医院在我市设立专科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坚持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打造高标准、专业优势明显的老年医院,逐步在镇卫生院开设老年病科,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创建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8.居民和家庭服务。重点开展家政服务、社区照料、家庭配送等服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消费满意度。推动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行动,培育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三)改造提升商贸流通、房地产两大传统产业

9.商贸流通。以扩大消费和保障供应为主线,以改革创新、项目带动为支撑,构建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现代商贸业发展新格局。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成联洋建材城等一批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以实施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通过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专业批发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创新交易方式,提升全市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水平。加快发展主题酒店、客栈民宿、快餐团餐等新型业态,各镇、街道要规划建设或改造1—2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房地产。以“去库存”为重点,优化商品住房供给结构,加大存量房转安置房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强房地产动态监管,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突出创新驱动,培育服务供给新动能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发展,将创新渗透到服务供给各领域、各环节,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11.强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打造中部科教创新港。实施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工程,重点鼓励和引导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发展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中心等各种创新载体,加快国家煤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检中心和纳米材料、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三个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训工程,加强与中科院、中国社科院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战略科技合作,推进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基地,郑州大学济源研究院等项目建设。争取到2018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1项以上,新组建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联盟3家以上;河南省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基地达到3家。(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行服务企业资源利用全过程管理,开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节能节水改造,鼓励使用新能源材料和节能产品设备,推动服务设施用地集约利用。鼓励交通物流、商贸流通等行业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推广集装单元化技术和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加强服务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提升和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河南省名牌产品,培育打造一批服务类驰(著)名商标名牌、中华老字号和示范企业。持续开展济源市“名街名店名菜名吃”专项行动,推动小浪底水利工程申报“中国质量奖”。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开展金融、旅游、电信等领域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扶持政策

14.进一步落实现有政策措施。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5号)、《河南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豫政〔2016〕70号)等有关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文件精神,落实土地使用、资金扶持、税费征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切实把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级高成长性服务业引导资金,探索设立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龙头企业、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发展和服务业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6.完善价格收费政策。落实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对列入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实现与工业基本同价,逐步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并轨,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加大金融对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作用,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服务业发展提供综合性、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产品,完善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服务业企业增信融资。(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科学技术局)

18.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布局,并在年度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服务业发展。对属于服务业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和鲜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业。鼓励用地单位利用已有土地开发地下空间和“二次开发”,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发展。对引入的总部企业及企业设立的研发中心优先供应土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19.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引进一批现代金融、创意设计、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高层次策划、管理、技术、经纪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加强服务业有关专业设置,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共同建立实训基地。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扎实开展服务业人才培训工作,将服务业人才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服务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服务业人才培养需要,建立专业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政府管理人员、企业高管到服务业发达地区培训学习,培育一批服务业前沿高端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组织实施

20.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作用。进一步充实市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配优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健全服务业工作领导机构,创新发展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纽带桥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完善统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能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服务业统计制度,实现服务业统计全社会、全行业覆盖。完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流与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人员配备和经费的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2.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服务业发展目标和年度指标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提高服务业指标占全市科学考评体系的占比。健全服务业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解细化落实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量化目标与工作任务相结合的服务业工作考核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对在推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服务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挂牌督办,逐步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督查局)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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