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4日
济源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工作实施方案
济源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山丘区面积大,人多水少、水资源分布不均是我市基本水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用水需求的刚性增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制约瓶颈,保障全省水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主线,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理。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0.9立方米和15.1立方米以内,分别比2015年降低37%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双控指标体系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完善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开展行业水量分配,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明确到主要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用水。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十三五”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按需要分解到各行业、主要工业行业、主要大型灌区,明确全市强度控制要求。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并实行动态修订。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二)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以全市水资源三级分区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作用。2018年完成济源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制定出台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政策。重点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各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三)深入推进节约用水
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农业节水。加快我市农业灌区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市管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节水压采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积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组织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13.33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3万亩。
推进工业节水。完善鼓励和淘汰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重点开展火电、钢铁、冶炼、化工、焦化、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推进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持续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继续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巩固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力争用3—4年时间完成改革任务,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总体思路,逐步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于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逐步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大幅提高承压层地下水、高耗水行业和特殊行业的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及时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四)加强地下水综合治理
编制完成全市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方案、中深层地下水保护规划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规划,实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做好机井普查登记,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编制全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方案,2017年底前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特殊用水除外)。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五)统筹配置水资源
按照合理有序利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的要求,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逐步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全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增加河流环境流量,完善水资源配置方案,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妥善处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统筹调度的关系,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雨水、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六)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
将全市用水总量作为区域初始水权,在完善取用水户取水许可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2018年,在参考、借鉴全省水权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取用水户开展水权登记,完成我市水权确权工作。逐步建立在不新增用水的情况下,引导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水资源不足问题,推进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推进水权交易管理机构、交易平台建设,做好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水权交易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组织和技术保障。分解落实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控制指标,研究制定水资源用途管制指导意见,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措施。
(七)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完成国家和省水资源监控能力第二期(2016—2018年)项目建设,2018年前,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取水口和大型灌区及部分中型灌区渠首实现在线监控,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及限额以下的重点取用水户和中型以上灌区,纳入全省水资源监控系统,实现在线监控。结合我市中小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立健全灌溉试验站网体系,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到2020年,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70%以上。
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用水工艺、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推动重点用水单位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八)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
积极配合国家实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专项,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重点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向领跑者学习。研究制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培育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探索建立水资源综合利用奖罚机制,开展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全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制定落实方案,将双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综合协调,协同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双控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政府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要突出双控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干部主管部门对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水资源双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不力的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情况轻重由市政府约谈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并实行区域新增用水限批等措施;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情况严重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建立水资源双控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双控重点任务落实。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大对节水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局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取用水户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创新资金和政策支持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水污染处理、水生态修复等领域。
(四)强化基础支撑
修订完善济源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水资源管理、地下水管理等规定,规范取水许可、节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等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保障工作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
市水利局要会同市教育局编制水情教育规划,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省级和市级水情教育基地;市宣传主管部门要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公益性宣传范围,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主体多元的水情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提高公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市水利局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要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发挥各类媒体、民间组织与志愿者作用,及时曝光违规用水和各种污染、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主办:市水利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