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政府 > 新闻发布会
济源示范区第五场“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来源: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时间:2022-01-28 17:22

  为加大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系统介绍济源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2022年1月27日下午15:00在济源示范区新闻发布厅举办第五场“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孙前进  济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翟宏伟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东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主持人 

  陈慧滨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新闻出版电影局局长 

   

  陈慧滨: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示范区“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习近平总书记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示范区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树立起鼓励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通过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有幸邀请到 

  济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前进先生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先生   

  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东君先生     

  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孙前进先生解读《关于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实行最严格问责及对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 

   

  孙前进: 

  各位记者,下午好!我把《关于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实行最严格问责及对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给大家解读一下。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影响当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护航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近日,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实行最严格问责及对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文件的出台,表明了示范区党工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这个文件虽短,但针对性很强,要求明确。 

  《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实行最严格问责及对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的目标任务,即督促示范区各单位各部门以新时代新征程干部作风建设为主线,扛牢抓稳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执行,推动政策落实,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二部分,明确了问责追责的原则和情形,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严问责”的原则,对在省和示范区各类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中排名连续靠后、不执行不配合指标牵头单位工作安排、未完成年度排名目标承诺、违反河南省政商交往“九不得”、示范区政商交往“九不准”等五类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最严格问责,其中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所承担的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无牵头单位的,按二级指标)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做出处理。同时也明确了因特殊原因或客观原因导致在省、示范区各类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排名连续靠后或完不成目标承诺的,不予追责。 

  第三部分,明确了适用容错免责的范围,对经容错并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确保相关单位及人员在评先评优、考核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 

  第四部分,明确了要严惩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受到诬告陷害或者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澄清正名,切实保护担当作为者、干事创业者。 

  谢谢! 

  陈慧滨: 

  谢谢孙前进先生的介绍。 

  接下来,请翟宏伟先生介绍两级法院“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翟宏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济源两级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则是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2021年,两级法院党组组织带领全体干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的目标,紧盯企业司法需求,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发生纠纷的企业和企业家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诉讼服务,全年审结各类涉企案件4974件,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111.65天,比2019年缩短了107.61天,16项审判质效指标有11项处于“优”区间,18项执行质效指标中5项位于全省首位。

  一、健全组织保障,用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2021年以来,济源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召开两级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27次,制定印发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42份,专程前往省内标杆法院,主动对标找差,提升工作水平,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全体干警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一站式建设,压减纠纷解决耗时“起步一公里”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进一步打造纠纷解决更多元、矛盾化解更高效、服务群众更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矛盾在“站”前止步,让纠纷在诉前化解。2021年,两级法院解决商业纠纷的立案平均耗时0.53天,比2019年缩短了2.14天。两级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入调解员125名、调解组织32个,设置常态化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7个,诉前调解案件6313件,调解成功2059件,成功率32.62%,诉前调解平均用时6.3天,远低于1个月的目标要求。

  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改革力促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坚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逐年提升。2021年,两级法院解决商业纠纷的一审平均耗时31.43天,比2019年缩短了37.38天。速裁办案平均用时28.09天,最快的当天结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4.84%,简易程序适用率97.61%,调解率33.81%,均实现了2021年初划定的目标。

  四、狠抓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 

  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启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采取“放水养鱼、多方共赢”的执行思路,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2021年,两级法院执结涉企五类合同案件889件,解决商业纠纷的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79.45天,比2019年缩短了68.33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00%合格。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20件,实际执结率90.91%。开展失信联查24938人次,发布失信名单7372人次,限制消费7631例,微信公众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79期,司法拘留490人,发布悬赏28138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782300人次,形成了“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

  五、打造智慧法院,让司法为民步上“云端”走在“指尖” 

  坚持司法为民导向,更加积极地将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深化移动微法院、智慧科技法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慧诉讼成果的运用,以智慧诉讼赋能数字正义,助力涉企案件办理驶上“快车道”。2021年,网上立案率83.37%,电子送达率147.95%,网上开庭率居全省第七,庭审直播率全省第三,网上阅卷、律师服务、审判信息有效公开率居全省第一。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查冻扣等34件事项一键发起、线上受理、限时反馈,查控用时由3天缩短到仅仅10分钟,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司法需求有保障,真正以高“智”量实现高水平数字正义。

  六、延伸司法职能,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两级法院持续开展“为企业服务年”专项活动,集中开展营商环境走访企业“双百”行动,精准高效向企业投递“普法包裹”,为企业健康发展减负加码。2021年,累计走访企业590次,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13次,发放法律手册1200余册,共征求到涉营商环境意见建议145条,立行立改132条,当场解释说明13条。法官受邀进企开展普法宣讲60余次,线下受众1500余人。邀请252家企业进入“济源法院联企微信群”,发布普法内容203条,第一时间回应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司法需求、法律疑惑170余条。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普法自助餐”专栏,选取微信群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提问进行回答与展示,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实现再延伸再优化。

  新的一年,两级法院将坚持运用法治手段,以涉企案件办理“五个一”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加码”,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提速,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济源样本,力争“执行合同”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办理破产”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达到全省中游及以上水平,为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做出法院人新的更大的贡献,欢迎媒体朋友和社会公众监督。 

  谢谢! 

   

  陈慧滨: 

  谢谢翟宏伟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请这位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河南日报的记者。刚才市纪委孙前进副书记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请问孙书记,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出台《意见》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 

   

  孙前进: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把这个问题解释一下。大家知道,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优化营商环境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发了第722号令,正式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要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工作目标。我们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就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2021年11月1日,示范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动员示范区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强化担当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有效地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政商关系更加亲清,市场主体更加满意,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起草了该《意见》,并分别征求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意见,也征求了省纪委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后,经过数次修改,最后形成了这个文件,2021年12月18日示范区党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大家知道,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从根源上解决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意见》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紧紧抓住干部作风这个关键,紧密结合济源实际情况,坚持追责问责与容错免责合力并举,既对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跑偏走样”、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最严格问责,坚定不移以纪法制度的严肃性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作为;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意见》通过反向倒逼与正向激励双轮驱动,教育引领广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谢谢! 

   

  陈慧滨: 

  继续提问。请这位朋友。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法制日报法制与新闻的记者。刚才听翟院长介绍了法院系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情况,请问翟院长,在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方面,两级法院采取有哪些具体措施,能不能举一些实际的例子? 

   

  翟宏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提升涉企案件审理效率方面,两级法院分别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 

  首先是基层法院,在提高办结效率方面,强化了简案快办的鲜明导向,通过“智能+人工”三次科学分案模式精准分流案件,把简案、难案分开,实现简案快办,从而提升办案效率。基层法院以“门诊式庭审”实现诉前调解、速裁快办、繁案精审三合一审判模式,设立“1+1+N”立案速裁团队,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一律自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其他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等进行速裁快审,最快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中级法院对上诉的二审案件进行甄别,抽调优秀骨干法官,专门审理速裁案件,带动整个案件审理效率提升。这个效果非常好,法官一年的办案达到400多起。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两级法院都采取专人办理模式,打造专业团队,提升涉企案件的办理能力。通过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等,研究解决涉企的疑难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基层法院合作建设了“济源破产审判辅助系统”,实现了债权申报审核、债权人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投票公告等事项“一网通办”,能够极大地节省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成本,降低破产审判费用。在办理案件中体现了对企业案件的高度重视,和对企业服务的优化。有两个案件印象比较深。 

  第一个是中级法院受理的涉企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原审被告起诉原告索要加工费用,原审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原材料或金钱对价。这两家企业虽然签订有加工合同,但约定的比较简单,不是很清晰,而且这个案件涉及钢锻行业的规则标准与专业知识,卷宗材料很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承办法官如果只是简单地将案件发回重审,事情不仅不解决,双方的矛盾还会越积越深。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去学习了钢锻行业的知识,自己先搞懂弄通,然后深入双方企业实地调查事实真相。最后,不仅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和这两起案件关联的一起长达两年多的执行难案也一并得到化解,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效率非常高、效果非常好,让企业真正从过去的纠纷当中解脱出来,安心投入企业经营。 

  第二个例子是,中院领导在实地走访一家置业公司时,企业认为自己涉及的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一审裁判不公。院领导认真记录了企业的反馈,按规定要求相关案件承办人及时关注、回应企业诉求,依法公正作出裁判。承办法官发现,这起案件主要涉及房产开发中的“卖配套”,这种“卖配套”的形式在本地比较常见,但它的法律性质尚无明文规定。案件比较新颖复杂,还关乎到置业公司职工的用房权益。承办法官没有置之不理,而是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先后和涉案企业、物业公司、房管局等多方进行沟通,查明实情,居间协调,最终认定执行异议成立。判决生效后,置业公司特地送来了锦旗,称赞我们的法官:“头顶国徽耀民心,肩扛天平衡公正”。 这个处理结果企业也非常满意。 

  这两个案件充分,说明我们一直坚持“法院的每一个人都是营商环境的主体,都有责任立足本职对济源营商环境做出贡献”。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河南电视台的记者。企业遇到法律问题时,与市法院特别是基层的法庭打交道更多,请问李院长,在日常帮助企业快速维权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成效? 

   

  李东君: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为了更生动、更直白地说明这个问题,我先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给大家。去年7月15日,我们思礼法庭庭长张勇接到了一个洛阳养殖企业负责人的电话。这个企业委托咱们本地养猪户养的975头生猪6月份都该出栏了,结果咱们的养猪户不让企业拉猪,这每拖一天就要付1万的成本,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已经过了1个月,可想而知企业得有多着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这个案子经过立案、开庭、判决再转到执行程序,时间最短也得在1个月左右,企业在等待中还得付出几十万的成本。为了切实帮助企业减少损失,15日当晚,张勇法官就做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告知双方法院将在17日下午开始拉猪。去养殖户家中送达裁定书的时候,张勇法官耐心细致地给他做工作,消除了执行障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配合下,17日下午三点开始,历经一天一夜,终于将9车960余头生猪执行完毕。事后呢,洛阳这个养殖公司还给咱们法庭送了一面写着“优化营商不遗余力 为企解忧尽职尽责”的锦旗,夸赞在济源打的这个官司是他们同类诉讼案件中的典型,充分反映了济源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例子就充分说明了,济源市人民法院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从立案到执行,为涉案企业一路开绿灯,尽最大努力,用最快速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还会抓住效率这个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协同推进立审执工作,更快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大象新闻东方今报的记者。刚才听孙书记介绍了《意见》的具体情况,请问孙书记,关于狠抓落实、保障《意见》落地实施方面,纪工委监察工委采取有哪些措施? 

   

  孙前进: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意见》出来以后,为了有效保障《意见》落实到位、落地见效,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和工作力量,专门成立了以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孙玉会同志任组长的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织专门人员组织协调督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启动“室组地”源头监督模式,“室”就是党风室牵头,6个监督监察室共同配合,“组”就是派出纪检组,“地”就是各单位、镇、办纪委,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采取自查自纠、目标服务双承诺、电视问政、明察暗访、案件评查等一系列措施,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持续用力,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强化问题线索查办。建立12388营商环境投诉受理“绿色通道”,建立与营商办、督查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期办结,重要线索领导挂牌督办,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大河报的记者。刚才听《意见》中提到容错免责,请问孙书记,哪些情形适用容错免责?比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走访企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接受宴请,使用“高档酒”“天价烟”等行为,是否适用容错免责? 

   

  孙前进: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在严肃问责的同时,重要保护干部在工作中为了工作出现的失误,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在落实中央、省、示范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在“放管服效”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扫黑除恶、行政执法、征地拆迁等工作中,需大刀阔斧、大胆推进,但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非主观故意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二是在推动转型升级、城市建设、促进富民惠民、产业发展中,无先例范例参考或政策不明确,需创新思路、先行先试,并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后,出现对政策把握不精准等导致一定偏差或失误的;三是在帮扶企业发展、提高办件效率中,需容缺受理、容缺审查,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或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需加快办理、压茬推进,与部门规章有突破或者依据不充分,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四是在化解改革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灵活应用政策、大胆探索尝试,但因触及固有利益,出现一定失误,导致单位、个人信访量增加或遭受不实举报的;五是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揽责涉险、破解难题,需根据紧急情况临机处置,出现一定失误、偏差或负面影响,事后积极采取措施补正、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这五个方面,就是我们容错免责的主要内容。 

  针对“高档酒”“天价烟”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两点,在和企业市场主体日常交往中,一要亲而有度,《意见》实行最严格问责的目的是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必须把握好纪法尺度,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前提下履职尽责。走访企业和招商引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杜绝“高档酒”“天价烟”等问题,尤其不能借走访企业和招商引资之机违规公款吃喝。二要清而有为,《意见》出台的另一个目的是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解决好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真正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河南日报农村版的记者。据了解,济源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障基金,请问李院长,具体的运行情况怎么样?在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更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市法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李东君: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速度,是企业职工、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多方共同的期待。人民法院,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将破产案件分为普通破产案件、简易破产案件、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二是配强专业力量。我院已成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合议庭及执行破产联合合议庭,进一步推进法院破产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规范指导管理人工作。去年11月中旬,我院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并与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协调建立破产保障基金,有力推动解决破产费用支付、管理人基本报酬保障等问题。四是健全预重整工作制度,切实提高预重整工作质量,降低重整时间和经济成本,促使企业快速恢复活力,获得重生。五是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需要配合和支持的事项,及时解决破产企业土地、房产流通,职工社保,税款征收等方面问题。目前,市人民法院已与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工作意见》,与市人社局协商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职工社保办理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的出台,有力推动解决企业重整、破产过程中出现的后续问题。六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破产审判智能辅助系统,可以将原来线下办理的业务中的90%实现网上办理,极大提高了破产审判效率。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河南经济报的记者。刚才的发布中提到法院的一站式建设,请问李院长,什么是一站式建设,法院如何通过开展一站式建设,更好的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李东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两个“一站式”指的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两级法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一是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舒适大方,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加先进,服务体验更加便利。我们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和便民服务区,开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服务中心”,包括手机充电、存放物品、应急设备和无障碍通道功能齐全。走进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会有专人引导、解答咨询,自助服务一体终端机、诉讼风险提示机、电子档案查询机等设备一应俱全,“小法”智能诉讼服务机器人有问必答,相信能让大家到现场感受到满满的科技感、现代感。 

  二是持续畅通线下立案通道,拓宽网上立案渠道,不断压缩立案平均用时。材料齐全的当场立案,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期限。线上立案的审查时间控制在3个小时内,材料齐全的当天立案,材料不全的由专人电话联系当事人,详细规范解答网上立案注意事项。 

  三是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多部门联动解纷,化方为圆,止纷于诉前。诉前委托、诉中委托、专职调解员调解协同发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顺畅衔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谢谢! 

   

  陈慧滨: 

  提问继续。请这位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济源日报的记者。请问李院长,现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会不会影响到案件审判和执行的效率,法院如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之间的冲突? 

   

  李东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当前疫情形势确实比较严峻,为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和审判执行工作之间的冲突,我们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理念,实现了立案“不打烊”,审判“云端见”,执行“不掉线”。 

  一是构建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为主的诉讼服务体系。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当事人拿起手机、动动手指就能立案,可以和法官视频“面对面”交流,案件进度也能随时在线查看,不会受到疫情影响立案工作。 

  二是开辟疫情期间执法办案“线上战场”。我们率先在全省开展网上庭审活动,院长带头开展网络庭审,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不断提升网上办案质效。 

  三是深化智慧执行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运用。现在,我们的网络查控系统能够实现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查冻扣等34件事项一键发起、线上受理、限时反馈,当事人即使没有办法来法院,也不用担心被执行人偷偷转移财产。

  谢谢! 

   

  陈慧滨: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是最后一个问题提问。请这位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济源晨报的记者。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的感受最直接。请问翟院长,两级法院在提升企业满意度方面,采取有哪些具体举措? 

   

  翟宏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中,济源两级法院始终秉持“企业有需,司法有应”理念,在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创新推出“五个一”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企业和企业家对诉讼活动的直接体验。 

  一是审前联系一次,提醒诉讼风险。涉企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主动告知联系方式,了解案件细节,做好诉讼指导,提示诉讼风险。一些案件在开庭前就得到了调解,或者撤诉。两级法院去年民事调解率29.42%,全省排名第二位,撤诉率14.78%,全省排名第七位。 

  二是判前沟通一次,引导诉讼预期。承办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前,就当事人争执的案件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调整当事人的诉讼预期,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的心理预期。两级法院去年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9.63%,全省排名第六位,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8.59%。 

  三是判后答疑一次,解开矛盾“心结”。案件裁判后,当事人仍有疑问的,承办法官继续做好沟通工作,用群众语言诠释法言法语,用群众方法化解纠纷,避免矛盾的冲突升级或激化。两级法院去年一审案件发改率1.39%,全省排名第二位,进入再审率0.49%,排名全省第六位,生效案件发改率0.08%。 

  四是执行提醒一次,倡导诚实守信。制定《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要求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及时告知败诉方主动报告企业财产,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去年一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生效裁判文书指标进入首次执行平均用时大大缩短,较2019年缩短24.4天,自动履行率进一步提升,达到47.78%。 

  五是定期走访一次,构建亲清的关系。近三年来,持续开展“为企业服务年”专项活动,要求领导带队走访,法官带案走访,深入到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同时,两级法院的骨干法官就企业的法务需求、经验风险、常见的侵害企业利益案件都做了大量的准备,为企业做菜单式普法,需要哪方面法官讲解,需要哪些方面业务进行普法,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响应,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谢谢! 

   

  陈慧滨:

  好,现场提问的环节就进行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谢谢各位发布人的回答。各位记者朋友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朋友们,济源示范区争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的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持续关注济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各位发布人,再见! 

   

   

扫一扫
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