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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7号)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0-10-29
  针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为切实做好济源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10月10日以来的新疆喀什地区返(来)济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健康管理。各片区、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新疆喀什地区返(来)济人员摸排,按照原来渠道每天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自10月27日起,新疆喀什地区返(来)济人员动身前应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告,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济源市民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如确需前往新疆喀什地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目前处于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欢迎广大市民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济人员未进行健康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45,6912120。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济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