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济源市内仍有“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到位现象,严重影响济源市形象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此,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决定自6月2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
指挥部要求,各镇办、集聚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一长三员”制度作用,着力加强督导检查,网格长及网格员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属于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要求立即进行查处取缔,要求断电到位,设备、原料、产品清理完全。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