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1号)
发布时间:2018-06-19 | 来源:济源环保 | 点击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21号)

2018年6月19

 

济源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61

反映情况:济源市虎岭工业集聚区内一个在建的垃圾发电厂,夜间施工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6月1114日,我市对垃圾发电厂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项目因厂房垃圾池墙体混凝土施工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混凝土方量较大且浇筑工艺要求高,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经调阅施工日记及监理日记,该项目于5月27日晚上10:00至5月28日凌晨6:00和6月11日晚上10:00至6月12日凌晨6:00,经市住建局批准,进行连续浇筑施工,存在夜间施工现象。工地内运输道路未全部硬化,洒水不及时,路面存在积尘,车辆通过产生扬尘;渣土堆及裸露地面部分覆盖网布破损未及时更换;施工场地部分未围挡,喷淋设施未做到全覆盖,雾炮机作业设置不合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住建局6月12日对施工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顿15天,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施工单位已提交整改报告,正在对照方案整改。市住建局派人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对该项目的夜查力度,彻底杜绝未经批准夜间施工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依法加强项目工地监管,对确因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的,须提前报备,经批准并公示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

问责情况:无。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济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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