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发布时间:2018-06-15 | 来源: | 点击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2018615

 

济源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64*

反映情况:位于济源市克井镇佃头村的豫光金铅股份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6月12日至14日,我市对豫光金铅股份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公司目前已建成底吹炉废气制酸、还原炉、烟化炉、贵冶车间、综合回收厂还原炉、富氧熔炼侧吹炉等11套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并联网,监控数据同步上传至国家和省、市监控平台。调阅其今年5、6月份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问题。另根据铅冶炼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该公司贵冶车间、熔炼厂烟化炉及富氧侧吹炉岗位收尘需加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目前已完成前期招标工作,预计7月份建成联网,届时可实现自动监控固定点源全覆盖。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今年10月1日起,该公司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6月4日开始,其一期年产8万吨铅冶炼和综合回收锑还原炉等生产线停产检修,实施提标改造。2017年10月,该公司建设了工况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监控企业的主体生产设施运行、运输道路清扫、物料存储转运、车辆清洗设施运行等情况,监控画面同步与市监控平台对接,监控人员每日查阅录像上报异常信息,未发现企业存在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同时,市环保局还在佃头村西安装了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调阅今年5、6月的空气质量数据,未发现有空气质量恶化或其他异常情况。6月13日和14日,市环保局组织对正常生产的直接炼铅厂制酸和二期还原炉排放口的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要求。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料进厂线未及时洒水有扬尘现象。

综上,该公司排放的废气虽能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是部分岗位收尘自动监控设施未完成安装;二是原料进厂线有扬尘现象。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加快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改造进度,7月20日前完成岗位收尘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确保10月1日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运输道路清扫,落实物料存储转运等环节的抑尘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济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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