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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2-0014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22〕2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时间: 2022-04-05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日

    

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和土地资源利用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参考我市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强化重大项目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土地储备情况,充分考虑近年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

2.空间优化原则。加快推进城市东区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3.节约集约原则。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4.有保有压原则。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倾斜。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等项目及民生工程、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供地。严格执行《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禁止向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733.8826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济源市2022年度拟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15.250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2.96%;拟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18.63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7.0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81.456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4.72%;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144.0936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9.63%;商服用地计划供应20.7847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83%;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224.559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0.6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计划供应0.465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0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162.522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15%。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产业大平台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力度,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提高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积极探索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的执行力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强计划执行的公开透明

加强计划执行的公开透明,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提高计划实施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强化服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附件:1.济源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济源市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3.济源市2022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4.济源市2022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5.济源市2022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6. 济源市2022年度水域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7. 济源市2022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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