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安全、高效扑救火灾,《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火灾扑救的机制。一是明确了防灭火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程序。二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应当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启动应急响应。三是要求根据需要及时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就地就近组织相关力量参与扑救,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科学施救。四是强调及时解救、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保障扑救人员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