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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22-12-21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批原则》),为深入了解《审批原则》的编制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审批原则》进行详细解读。

  新发布的《审批原则》编制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方面做出一系列部署要求,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制修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两高”项目源头防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等环境管理政策相继出台,对行业环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5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多个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以及环境准入条件,有力指导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对照生态环境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原有指导性文件有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调整更新。
  制定印发《审批原则》,是环评管理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与时俱进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重要抓手,对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统一管理尺度、加强源头防控、推进重污染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统筹好发展和保护、牢牢守住绿色发展的底线同时,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