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告(2025年11月25日)发布之日起,所有现有民用无人机持有人应在30日内完成登记;线上新购的须于购买之日起7日内、实体店新购的需在店内扫码完成登记;发生转让、报废或登记信息变更的,须于7日内通过原登记渠道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