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01-1887-2021-1546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9-09
- 发布日期:2021-09-22
- 发文字号:济政文〔2021〕36号
- 有效性:有效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宇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31”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批复河南宇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31”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济应急〔202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宇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3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据有关规定,尽快予以落实。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