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01-1887-2021-033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3-01
- 发布日期:2021-03-23
- 发文字号:济政文〔2021〕9号
- 有效性:有效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柴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出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柴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出的请示》(济建文〔2021〕2号)收悉。鉴于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用水保障情况和柴庄水源地实际情况,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逐步禁采地下水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符合政策、科学合理的原则,经市政府组织认真论证、研究同意,将柴庄水源地调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