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01-1887-2021-013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2-09
- 发布日期:2021-02-18
- 发文字号:济政文〔2021〕4号
- 有效性:有效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柿槟铁路货场管理有限公司“9·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批复济源市柿槟铁路货场管理有限公司“9·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济应急〔20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源市柿槟铁路货场管理有限公司“9·14”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据有关规定,尽快予以落实。
三、克井镇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双预防体系建设,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