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01-1887-2019-16360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9-29
- 发布日期:2019-09-29
- 发文字号:济政〔2019〕21号
- 有效性:有效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大工业项目实施优惠政策(济政〔2011〕38号)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经市十四届政府6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工业项目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济政〔2011〕38号),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