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01-0501-2016-026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9-27
- 发布日期:2016-09-27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有效
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50项和保留58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目录(共计50项)
2.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目录(共计58项)
2016年9月27日
主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