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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2〕7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1日

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22〕18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清廉河南建设提质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一体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让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更加规范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加蓬勃迸发,为高质高效推进清廉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2年,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和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进入全国前10名,清廉政府提质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发布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推行“清单之外无审批”。统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全省统一的管理要素、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持续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详实性和易用性。(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执行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和承诺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细化服务标准、承诺内容等,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工作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加快取消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快入准营”,构建宽进严管治理体系。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中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进一步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不断优化完善“多证合一”业务流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管委会+公司”“三化三制”改革,强化管委会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培育专业团队,提升开发区专业化运营水平。深化“放权赋能”后续改革,加强对下放审批事项办理的业务指导,完善审批直通车制度,进一步理顺县(市)与省直有关部门直接对接机制,适时开展放权赋能改革评估,对放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监管方式,“管”出公平和质量。

  5.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推进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监管业务系统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增强掌上监管系统“豫正管”功能,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模块,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构建智能化风险预警模型,实现风险信息自动发现、同步推送、智能提醒、及时处置。(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加强和规范监管执法,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突出震慑警示作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依托政府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信用关联率和抽查检查精准性。编制出台我省失信惩戒措施地方补充清单,规范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工作,完善失信惩戒运行和反馈机制,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9.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窗口改革,推进智能化改造和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行“平台之外无审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完善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健全政务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推动全省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豫事办”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场景“应上尽上”“掌上可办”。推广“数字适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动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套餐式服务,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推动将企业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供全类型市场主体、全省区域范围、全业务流程的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完善经营范围自主勾选流程,将经营范围数据实时、自动、精准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登记注册、审批许可、部门监管无缝衔接。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实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全程“零见面、零跑动、零干预、零收费”。扩大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推行“免证可办”。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归集共享应用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以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申领、不动产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等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落实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更多办理频次高、需求大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省通办”。优化“全省通办”窗口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同一事项异地可办、“全豫通办”。(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推行“有诉即办”。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实现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码”对外、“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建立企业和群众诉求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反馈、强力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有诉即办”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6.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凡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着力查处行业垄断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行业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严禁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及时处置政府失信问题和舆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大力推进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简化立案流程,提高立案效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推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业务协同和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积极妥善化解涉企纠纷。深入推进涉企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推行速裁庭审机制,强化对诉讼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严格审限监管,加强类案指导,有效提升审判质效。优化涉企案件执行机制,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集中清收行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法院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营商环境评价。对标国际一流和国际通行惯例,制定实施我省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持续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全面实施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挂钩”奖惩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改。聚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问题,按年度进行政策升级,推出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做优做强获得电力等单一型指标,快速提升办理建筑许可等复合型指标,补齐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持续投入积累型指标短板,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下,建立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促落实。落实清廉河南建设工作推进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和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落实“13710”工作督导机制,针对重点改革事项,制定督办表,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示范引领。加大对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改革举措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