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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打造企业便利化注销“五办”模式
发布时间:2024-01-15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牧野区聚焦痛点、难点,秉承“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着重解决企业注销难的问题,进一步打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积极开展“二马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全面推行“专窗办、一网办、简易办、容错办、代位办”,实现企业注销便利化。

(一)专窗统办,企业注销集成化。设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专窗,实现“一表申请、部门联动、一窗办理”,市场主体只需提交一套材料,通过审批部门内部流转、信息共享,便可实现企业注销“一键启动、一次办好”。

(二)一网通办,企业注销智能化。依托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免费公告,待公告期满后即可申请注销,实现“网上办理、在线销户”。

(三)简易快办,企业注销高效化。持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自然日),企业仅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即可办结,切实做到“简化办理、即来即办”。

(四)容错再办,企业注销便捷化。健全容错办理机制,对于列异和股权冻结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于因承诺书文书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允许补正后再次办理,无需重新公示,实现“容错简办、便捷注销”。

(五)代位可办,企业注销畅通化。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有利于释放其占用的社会资源、名称资源和监管资源,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符合办理代位注销条件的企业,可由继受主体代为签署,完成注销,从而使真正有退出需求的企业便利退出市场,解决了企业“入市容易”“退市难”的困境。

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举措,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促进了牧野区市场主体“新陈代谢”。

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是一项久久为功的“耐力赛”,更是一场需要不断创新的“接力赛”,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精简环节、压缩时间,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次门”“少跑腿”“不跑腿”,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