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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济督查34号)
发布时间:2020-04-16

各有关责任单位: 

    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涉及济源部分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于2月25日前报督查局。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告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局汇总后于每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督查局将会同管委会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督查局,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图片格式发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391-6633963 

    电子邮箱:dcjes@163.com

  

    附件: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抓项目建设。 

  4. 持续推进“四水同治”,完成前坪水库建设,加快建设引江济淮等十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南水北调观音寺调蓄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 

   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8.对坚守主业、技术产品有优势但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政府要主动服务,加强政银企衔接,鼓励共克时艰、共赢共生。 

  责任单位:市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工商联,人行。 

  19.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多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多理解企业家的不易,多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让企业家舒心、安心、专心于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 

  三、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十)坚决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45.优化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主动帮扶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新的竞争力。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十九)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 

  83.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洛阳高端制造业、特色文旅业辐射带动功能,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推动洛阳高铁枢纽建设,全面提升洛阳发展要素综合承载力。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4.支持平顶山、鹤壁、漯河、驻马店等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各展所长,错位发展。支持南阳、信阳、商丘、周口、濮阳、安阳、三门峡、济源等省界城市对接周边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吸纳集聚能力。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十)提高城镇化质量。 

  85.以百城建设提质为抓手,加强城市产业培育,增强城市产业支撑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加大市政管网、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双排双供”新型城镇供排水系统建设试点,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加快城市绿地建设,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8.各省辖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六)谋划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12.抓住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历史机遇,立足河南在黄河流域的独特区位,重点围绕全面加强沿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沿黄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领域,主动对接国家规划纲要,加强战略统筹、问题研究、组织推进,高起点谋划黄河流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防洪减灾、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工程,谋划实施引黄灌溉及调蓄、沿黄生态廊道、河道和滩区安全综合提升、重要支流治理等重大项目,在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河南篇章。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和金融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黄河河务局。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十一)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142.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民政局。 

  144.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金融局。 

  (三十五)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66.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68.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统战部。 

  169.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九、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三十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73.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17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176.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三十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77.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78.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81.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三十八)大力弘扬务实重干作风。 

  182.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发扬严谨细致、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使政府工作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和企业呼声。 

  责任单位: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183.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等规定,持续为基层减负。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184.完善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管委会办公室。 

  (三十九)建设廉洁政府。 

  185.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勤俭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保障各项基本民生需要。 

  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