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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 来源:

 

 

 

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济防安〔202012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工作的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汲取近期广西南宁、河南南阳医院火灾事故和辽宁葫芦岛危化品企业爆炸事故教训,根据省防火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防安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分门别类建立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底册和消防安全台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做好“防火”工作。卫健部门要将疫情防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疗单位列为消防安全监控重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222日前排查一遍,228日前分析研判,内部通报一次);工信部门要强化对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222日前排查一遍并建立运行、复工复产、歇业企业台帐;228日前内部通报一次);住建部门、各镇(办)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村(居)委会的指导力度,督促做好特殊时期家庭火灾防范,加强居民小区及农村消防通道治理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222日前排查一遍并建立台帐,228日前内部通报一次);商务部门要强化对商场、市场、超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拍卖企业等商贸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222日前排查一遍并建立台帐,2月底前内部通报一次);文广旅部门要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区、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监管(222日前排查一遍并建立台帐,310日前内部通报一次);民政部门要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222日前建立排查台帐,225日前对服务人员、居住老人使用酒精易燃物品防范,全部宣传教育培训一遍);教体部门要强化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2月底前针对“停产不停学”要求,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网络教育课,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组织一次消防家庭演练);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对务工人员返城后出租屋、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222日前摸排一次并建立台帐,2月底前各警务室对农村火灾防范、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一次宣传培训);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快捷(小型)住宿、沿街门店、餐饮行业、药房、美容洗浴等职责范围内监督对象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督导(222日前建立排查台帐,225日前对落实情况下发一次通报);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危化品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222日前建立疫情期间排查台帐,2月底前对落实情况下发一次通报);交通部门要针对物流仓储、快递企业、长途车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监管222日前建立排查台帐,225日前对落实情况下发一次通报)消防部门要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的医院、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协调各级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提示,开展对行业、镇办的消防督导工作(2月底前完善监督检查台帐、记录);其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225日前,卫生健康、工信、市场监管、消防及相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针对涉疫重点场所,上门排查隐患,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并按照“一院一策”、“一企一策”要求,帮助单位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全面抓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办)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开展“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巡查检查,做到检查留痕、处理留据,疫情期间坚持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整体稳定。要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力量配备,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各场所要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尤其是村庄、居民住宅小区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不得封死消防车通道,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和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三、全面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各企业或场所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尤其是定点救治中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用电设备超负荷运行,高功率电器使用,消毒制剂和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存储、使用,员工集体宿舍和疏散通道、走廊、消防车道占用堵塞等作为重点,加强巡检力度。复工复产企业要落实好1+6项工作措施”,即:制定一份复工复产复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分批次全员额进行一次培训演练。各镇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居民家庭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一插座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车充电,不“飞线”充电,落实好“三清三关”,引导家庭要加强酒精、消毒物品的存放和安全使用指导。歇业停业场所要落实值班值守,关闭火源、电源、气源,保留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用电,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至少有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每日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禁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违规留宿住人。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21812时前报送市防委办邮箱:jysfhwbgs@163.com(办公室电话:03916837656)。联络人员要在每日下午17时前,通过微信群或钉钉群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下发通报,推广好的做法,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020215        

 


 

 

 

 

 

 

 

 

 

 

 

 

 

 

 

 

 

 

 

 

  抄送:市委、市政府

  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02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