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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 来源:济源消防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检验和掌握各单位2021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按照《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1年消防工作要点》要求,现将《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

        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2.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

        责任考核细则

 

 

 

202186日        

 

 


附件1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

(一)政府领导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党组)会、办公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消防工作情况列入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述职内容、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

3、组织本级各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及辖区企业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综合考评评价重要依据。

4.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5、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落实工作经费,配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

6.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督导调研、函告提示、警示约谈、交办考核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

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7.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用。

8.督促辖区社会单位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整好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9.辖区社区、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建筑全部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督促对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0.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细化整治重点、措施和要求。

11.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安保,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加强针对性治理和集中检查。

12.组织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

13.持续深化消防车通道、电气、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常态排查、集中整治和制度建设。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4.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15.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16.加强重点人群教育培训,组织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九小场所”负责人、外来务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等目标人群开展分众精准教育提示。

17.实施消防安全“亮屏”工程,利用户外显示屏、LED、宣传栏等常态播发消防公益提示,在辖区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并设置室外高清显示屏。

18.在单位公众号、网站定期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范意识。

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9.落实消防网格人员备案登记制度,下发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三级网格负责人及工作职责。

20.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三级网格人员全面使用手机APP移动终端(智慧消防钉钉软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21.每月对示范区消安委交办通知书内容整改落实,每季度、消防专项行动或重大活动结束后,向示范区消安委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22.组织综合执法队开展消防执法工作,明确至少两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执法工作,实现执法人员集中办公,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23.综合执法队落实消防安全每日一查,每月执法例会和案卷评查制度,分析执法形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确保执法质量。

(二)经费保障

24.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支出。

25.保障所在消防大队有关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等业务经费。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26.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并组织实施。

27.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按标准新建市政消火栓,推行市政消火栓信息化管理,实现动态监测。

28.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升级改造,按照标准配齐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加强训练演练和值班值守,统一纳入119调度指挥体系。

29.推动辖区全部居委会、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辖区所有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不足千人的行政村建立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应急服务站(点)。

30.在小旅馆、出租屋、沿街门店、学生集体宿舍、“多合一”等场所推广安装无线智能火灾报警装置、简易喷淋装置,将电动自行车棚智能充电、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严格责任追究

31.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凡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火灾,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年工作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

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落实行业系统消防监管责任,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的相关学习内容,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会议及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述职内容。

3.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本行业系统年度消防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行业绩效管理和奖惩评价重要依据。

4.本单位党委会或办公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察,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5.完善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履行行业消防管理职能,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业务)负领导责任。

6.建立健全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落实组织、人员、经费等综合保障。

7.固化并推广试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年内至少50%的行业系统内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8.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

9.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治理,针对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集贸市场、物流仓储、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场所(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每月维保、年度检测,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场所、家属院按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配置火灾报警装置。

11.持续深化电气、电动自行车、彩钢板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常态排查、集中整治和制度建设。

12.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安保,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加强针对性治理和集中检查。

13.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本单位系统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年内全部接入“智慧消防”系统,大力应用手机APP移动消防监督终端(钉钉移动智慧办公系统)。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4.结合本行业系统火灾危险性,制定年度消防宣传计划,落实经费保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15.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指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人人达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要求。

16.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

17.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栏、显示屏等媒介定期发布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以及防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意识。

五、严格责任追究

18.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凡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火灾,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年工作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