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全面做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 来源:济源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7日,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庄建球在《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批示要求:“望高度重视问题清单后续整改工作,措施得力、责任到位,全面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管委会副主任、副市长谭江批示要求:“针对问题清单列出责任清单、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精神及省、示范区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请各单位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持续加大“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前期检查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特别违规住宿问题,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彻底清理违规留宿人员。同时,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范畴,作为评价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标准,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协调政法委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三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克井镇、坡头镇要在年底前按照不少于15名专职队员、2辆消防车的标准建成一级专职消防队;梨林镇、思礼镇、大峪镇、邵原镇、王屋镇、下冶镇要按照国家标准专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切实承担辖区初起火灾扑救任务。按照省委常委会精神,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将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列为必考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投入、倒排工期,确保建队任务圆满完成。

克井镇、坡头镇、梨林镇、思礼镇、大峪镇、邵原镇、王屋镇、下冶镇请于1125日前将专职消防队建设计划和推进清单报送至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址:市政府第一行政区4号楼213房间

联系电话:03916837656

 

附件: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