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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 来源: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日益临近,群众外出观光旅游、聚餐聚会和各类商业促销、消费购物活动日益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加之春夏季节转换,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火灾风险加剧。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工作都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保持安全稳定是最现实、最紧迫的“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当前要把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作为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必须狠抓的三件大事,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海南考察时,又专门要求要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不动摇,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防范,统筹改革发展稳定;要全面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度警觉,对本辖区、本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抓紧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市人民群众度过祥和愉快的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火灾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教体、工科委、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统计(商务)、文广旅等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职工放假、在岗人员少的实际和群众出游、娱乐、购物集中等特点,特别是由于疫情防控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封闭管理,企业用工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等问题,通过实地检查、视频抽查、电话指导、远程提示等方式,指导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物资集中区域、集体宿舍的防火检查,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不发生有影响力的火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紧盯彩钢板、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动车停放充电、防盗窗等9类重点问题,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基层网格化等力量,对沿街门店、群租房、“多合一”、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跟踪督促隐患整改,严防“小火亡人”。

三、强化宣传提示,切实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春夏季节防火特点,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火灾风险和危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要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高频次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文广旅局要组织旅游景区(点)、文博单位、星级宾馆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挂图等形式,全面开展消防宣传。发展改革和统计(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督促商场市场常态化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通信管理办公室要发动移动、联通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一队一中心”(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每天深入广场、旅游景区、居民小区、农村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张贴海报、组织逃生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四、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重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要针对劳动节期间的火灾特点,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强化装备器材维护保养,遇险加强第一出动,切实从人员、装备、训练上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节前开展针对性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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