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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严寒天气及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 来源: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告,本月20日至28日我市将出现大幅降温和持续雨雪天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紧张,群众户外活动减少、居家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增多,社会面生产经营、商品流通、商业促销活跃,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全力做好严寒天气和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1191445分,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心城小区77号楼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2人遇难,另2人坠亡;111日上午7时许,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8027分,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衡阳市委当天召开会议,对石鼓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民政局局长、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作出免职处理,对石鼓区卫健部门有关同志及相关人员立案查处。当前,各级领导和社会舆论对火灾事故极为关注,特别是节日期间一旦发生冒烟起火事故,必将成为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各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将春节期间火灾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紧盯重点场所,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问题。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突出防控重点,民政、卫健、交通运输、发改统计(商务)、文化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养老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涉疫重点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储企业、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火灾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故障停用、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等风险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各单位节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重点部位值班驻守和重点时段防火巡查对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防“小火亡人”,加强基层薄弱区域火灾防范。针对入冬以来居民家庭、沿街门店、“多合一”场所火灾多发特点,各片区、镇、街道要加强“一队一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器材,组织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综合执法队和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居民楼院、群租房、沿街门店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查纠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楼梯和疏散通道内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组织居民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清阳台、清楼道、清厨房,关燃气、关门窗、关电源),督促商户清理杂物、规范货物堆放、留出疏散通道,严防违规留宿住人。

四、强化宣传提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火灾特点,区分人群、时段、场所,突出宣传重点,分众精准施策,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通过播发公益广告、火灾警示片,发送提示信息、手机短信、设置 LED、张贴宣传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节日消防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消防安全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要发动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居民家庭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及工作提醒

 

 

 

2022121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及工作提醒

 

一、商场、市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场所

面临的形势:临近年关,商场、市场大量囤货,人流物流集中,各类致灾因素增多,加之受疫情影响,人员就地过年,商业综合体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人数激增,火灾防控风险增大。

工作措施:一是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场、市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经营场所逐一开展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对账销号。二是指导单位紧盯促销活动,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聚焦用电用气、临时搭建、装修施工等重点环节,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指导各类经营场所完善预案,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落实包保责任,严看硬守,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二、养老场所、社会福利机构

面临的形势:18027分,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冬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加之养老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密集,服务对象特殊,部分人员自理能力差,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工作措施:一是各镇政府、办事处要督促指导辖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尤其是针对电气安全、燃气安全,要聘请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实施封闭管理的护理人员住宿场所也要重点检查,防止“灯下黑”。二是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养老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三是通过警示会议、手机短信、现场宣传等形式,对机构普遍开展一次警示提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

三、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场所

面临的形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遍布城乡、分布区域广、涉及行业多,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密切,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不畅等消防问题频发。春节期间,一些沿街门店照常营业,甚至成为家人、亲朋好友、同乡“团聚地”和“大通铺”,形成“多合一”。这些人员大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因为吸烟饮酒、燃放烟花爆竹、用火用电做饭等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

工作措施:一是各镇政府、办事处要广泛发动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结合疫情防控和流动人员调查摸排,清理违规住人。二是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自觉认领任务,加强对派出机构和镇办对口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组织清理留宿住人,严查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停用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不亡人”。

四、涉疫重点场所

面临的形势因防疫工作需要,我市一些场所为便于测温、扫“健康码”,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有效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工作措施:一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疫苗接种、防疫企业等特殊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提出整改或调整意见,能改的立即改、不能改的必须换,严防带险投用运行。二提前指导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场所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落实重点部位专人盯防措施。三发挥专家组作用,采取线上与线下、远程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技术服务,解决疑难问题。

五、生产企业和仓储物流场所

面临的形势:春节日益临近,各类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繁忙,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的意愿更加强烈,加之受疫情防控影响,一些务工人员选择就地过年,节日期间照常工作,长期加班加点、疲劳上岗,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容易因违章作业引发火灾。

工作措施:一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违规操作、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住人等问题。二是各片区、镇政府、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内春节期间运营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告知火灾风险,督促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看护。三督促指导企业节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居民住宅小区

面临的形势:111日上午7时许,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191445分,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心城小区77号楼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2人遇难,另2人坠亡。春节临近,加之疫情防控形势紧张,社会群众户外活动减少、居家活动增多,家庭囤货过年、货物堆积,近日还将迎来大范围降温,家户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

工作措施:一是各镇政府、办事处要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敲门入户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针对冬季火灾规律和节日特点,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和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提示宣传,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持续深化“打通消防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和制止电动车随意停放充电行为。三是加强宣传,利用各类平台和媒介,广泛宣传焚香祭祀、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