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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2-03-31 | 来源:

示范区民政局:

2022329日,省政府和示范区管委会分别组织召开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示范区主要领导指示,请你单位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养老服务场所、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管理站清明节期间火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制定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方案或措施,统筹推进落实。

二、加强疫情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坚持防疫、防火两手抓,督促指导养老服务场所、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管理站加强日常巡查,通过视频监控、“智慧消防”云平台等远程科技手段和电话抽点、视频查岗等形式开展消防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自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人员擅离职守、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养老服务场所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线上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提升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对养老服务场所、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管理站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和宣传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自防自救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水平。

四、指导建立建强应急处置力量。指导督促养老服务场所、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管理站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器材装备,完善灭火和疏散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尤其夜间消防值班和巡查人数不得少于3人,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灭早、灭小、灭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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