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本专题内容由司法局发布
当前位置: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网络检索指标>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52.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
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