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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扎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后半篇文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8月5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示范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示范区党工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学习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通知,通报了示范区第三方评估工作情况。在肯定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同时,精准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关口”。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破除政策壁垒,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 各被评估单位要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照第三方评估报告逐项梳理、逐条分析。针对评估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建立“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做到逐项销号、真改实改,坚决杜绝纸面整改。

二是严格审查增量,把好政策关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认真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政策措施起草全流程,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坚决杜绝“带病发文”“带病出台”。

三是深化存量清理,实现“清仓见底”。 常态化开展存量政策自查清理,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做到增量严控、存量清零。聚焦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市场准入、招商引资、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和风险高发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市场壁垒,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审查能力。 各单位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抓紧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将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畴。强化审查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积极培养人员业务素质,抓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学习。

会议同步开展了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示范区聘请法律专家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