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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局“6+8”措施全力推进“稳经济 促增长”
发布时间:2022-06-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立足财政职能,发挥金融抓手,以优化获得信贷、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稳住济源经济大盘为目标,多方探索惠企政策着力点,统筹推动示范区经济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出台6项财政支持政策和8项货币金融政策,扎实推动稳住经济“大盘子”。

财政支持政策

1.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联席工作机制,税务局、财政金融局、人行济源中心支行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2022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全部退还到位,实现应享尽享。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对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国库单独调拨机制,加大现金统筹调度力度,确保退税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直达企业,充实企业现金流。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财政资金运转程序,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执行最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政策,上级转移支付形成的结转资金9月底全部支付完毕,逾期未支付的,财政部门予以收回,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3.持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对其20221—6月份实际减免的房租,示范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4.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正确处理稳增长与防风险、举债与发展的关系,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依规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严堵“后门”,加大财政约束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债务,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又广开“前门”,聚焦重点领域,积极谋划专项债券项目,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缓解国有企业融资压力。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5.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切实做好示范区融资担保服务工作。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按1%收取,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按1.5%收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货币金融政策

1.持续加强信贷投放。在示范区范围内筛选建立涵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物流业白名单企业、服务业纾困企业名单、中小微企业家商会企业等名单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当前形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人行济源市中心支行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按辖区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鼓励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政策性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供给,合理安排授信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持续加大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积极开展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为科创企业提供低利率、弱担保、长周期的金融产品。

3.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以及风险可控、资金闭环管理的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对延期还本付息的企业,维持企业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加强对社会民生的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群体、因感染疫情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发放并购贷款、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自2022518日起,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市场前景良好、创新实力强的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后,财政金融局组织与金融机构对接,予以重点支持。发挥好示范区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优化提升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推动实际贷款率稳中有降。鼓励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RTP(内部转移定价)利率优惠。组织政策性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6.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较2021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微小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2021年下降。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

7.用好“三个机制”,畅通融资纾困渠道。用好线上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周开展线上金融服务,宣传推广信贷产品、信贷政策、规模及准入条件等,将银企对接模式由“面对面”变“屏对屏”,由“线下签”变“线上签”,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融资服务。用好线下政银企三方常态化协调机制,每周定期召开政银企三方对接会,实现政银企互通共享信息,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用好部门联动金融入企综合服务机制,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实施“万人助万企”“行长进万企”等活动,辖区银行金融机构带政策、带方案走进企业,提升助企纾困工作质效。

8.强化服务提高奖补政策推动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质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境内、境外上市奖补标准;明确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再融资支持奖补标准;增加上市后备企业引进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奖补标准;增加上市挂牌企业成功并购重组域外企业奖补标准;科学动态调整示范区梯次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对重点推进类和重点培育类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一企一策一表”,持续优化企业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推动济源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