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六批)
发布时间:2022-06-28 | 来源:网站管理中心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100006

济源示范区承留镇东张村西边10米左右中原特钢厂,烟囱里排出浅棕色的烟,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有时夜间传出刺鼻气味。

承留镇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11日,济源市组织对中原特钢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生产现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调阅相关资料信息,组织VOCs走航车对难闻气体开展了昼夜间走航检测。

1、生产废气治理排放情况

中原特钢生产废气主要来自炼钢车间和锻压车间,其中炼钢车间主要建设有1台电弧炉、1台中频电炉和2台精炼炉,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为袋式除尘器,电弧炉和中频炉烟气处置后合并一口排放,精炼炉烟气单独排放。炼钢使用的原料为废钢和钢屑,主要为锻件料头、废钢屑,年使用量14万吨左右,堆存在厂房内。锻压车间建设有9台加热炉和13台退火炉,烟气合并后分别经三个烟囱排放。所有排放口全部安装建设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其中电炉和精炼炉废气监控因子包括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加热炉、退火炉废气监控因子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项因子,向环境监控中心正常传输数据。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维单位为河南华谱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泽天科技EM-5型CEMS设备,运维人员持证上岗,依照河南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1344-2019)要求进行设备巡检维护、比对校准和故障维修。2020下半年,中原特钢对锻压工序窑炉实施了低氮燃烧和蓄热式烟气回收改造,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浓度已明显降低。调阅2021年1月至今的废气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排放或异常事故排放情况。2021年4月11日上午和夜间,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对中原特钢厂区和周边村庄区域道路等实施VOCs污染物走航检测。白天走航整体区域均值浓度为34.3μg/m3,走航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点,其中主要物种为正己烷,正庚烷,正辛烷,主要污染源来自原料仓库含乳化液的废钢屑料;夜间走航整体区域均值浓度为2.4μg/m3,走航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点,区域整体VOCs浓度较低。

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中原特钢使用废钢、废钢屑等原料,未设置废钢分拣工序和预处理工序,与原环境保护部2010年颁布的《钢铁行业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存在差距,沾染油脂、油漆和涂料的废钢未能分拣和预处理,现场堆放的钢屑内混入有杂物,废气治理使用的是单一高效过滤技术,未采取活性炭吸附技术与高效过滤技术相结合的技术。

2、施工噪声扰民情况

中原特钢东张厂区已于2014年底建成投产至今,厂区内无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在东张村周边排查发现,南侧虎岭河河道内,由河南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济源市人工湿地项目(玉阳湖湿地工程二标)正在筹备施工建设,已开展工地周边围挡架设工作,存在夜间违法施工隐患。

3、生产噪声扰民情况

中原特钢东张厂区的生产噪声源主要来自炼钢工序熔化废钢时电极碰撞的声音。该公司2015年底开始实施东张村厂界隔声墙建设,2016年12月建成投用后,噪声控制效果明显。为科学掌握噪声污染控制情况,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22日在企业东厂界安装了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对噪声排放实施连续监测。调阅近期来的噪声监测数据,东厂界昼间噪声基本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的排放限值要求,但东厂界夜间噪声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4、以往投诉处理情况

东张村群众对中原特钢噪声超标造成的环境损害曾申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污染纠纷调解。根据信访群众诉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和8月25日组织召开两次调解会,邀请中原特钢和承留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调解,因中原特钢不愿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未能达成污染损害赔偿协议。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之规定,终止本案的人民调解程序,提议东张群村众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属实

(一)中原特钢烟气治理的问题。该公司电弧炉未采取原环境保护部2010年颁布的《钢铁行业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的活性炭吸附技术+高效过滤技术,采用袋式除尘器高效过滤来处理二噁英,

1、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在现有电弧炉除尘设备后增加吸附净化装置,实行源头替代加末端治理。该公司60tEAF电弧炉冶炼原料已经变更为纯钢屑冶炼。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和数字化平台实现了原材料入厂、验收、生产备料的全过程管控,配有专门废钢验收小组,加强对外购废钢屑入厂前的验收,对存在杂质的钢屑拒绝入厂。同时,对使用前的钢屑进行检查,增加人工分拣措施。

2、60tEAF电弧炉除尘形式为第四孔一次除尘+导流罩二次除尘+屋顶罩三次除尘,第四孔后设置沉降室,具有二次燃烧室的功能,可将前期已生成的二噁英燃烧分解,同时沉降室设计的已足够大(600m³),提高烟气停留时间,一方面保证大颗粒物充分沉降,另一方面保证充分燃烧。一次烟气温度一般都在1000℃以上,此时二噁英可有效分解,二次燃烧室可起到补强作用。第四孔除尘后连接余热蒸汽锅炉,余热锅炉出口温度<200℃,可实现高效回收余热和快速实现烟气降温,有效降低二噁英的产生。最终烟气与屋顶除尘管路汇集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系统采用滤袋为覆膜涤纶针刺毡滤袋,属于高效过滤技术可去除烟气中的二噁英。

3、该公司2021年7月13日委托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对电弧炉冶炼期间二噁英进行了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毒性当量浓度最高为0.0029ng TEQ/m3,最低为0.0014ng TEQ/m3,远低于短流程钢铁A级企业限值要求,即控制在0.2ng TEQ/m3以内,二噁英浓度值远低于短流程钢铁A级企业限值要求。

(二)夜间噪声未能稳定连续达标的问题。中原特钢依托专业监测机构力量实时监控作业过程噪声排放情况,对夜间噪声源进行摸底排查和逐个甄别,结合自动监测数据查根溯源,形成夜间噪声负面设备清单,细化生产过程噪声源的日常管理和防控措施。采取夜间停止外购废钢车辆进厂,使用钢屑替代废钢缩短熔化时间,将天车作业声光报警装置改为安全警示投影灯,火车夜间运输采用对讲机替代鸣笛方式,调整夜间余热锅炉积灰震打频次等措施,控制夜间其他作业环节产生的噪声等系列措施,有效降低夜间噪声排放。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委托河南省中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东张园区东厂界和南厂界噪声、东张村敏感点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经监测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