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16批2021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21-04-28 | 来源:

(第1620214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4220111

举报人认为,生态环境局在处理受理编号为:X2HA202104120034的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罔顾真相、欺上瞒下等行为。对于“部分属实”的公示结果,举报人不认可,举报人认为自己举报内容全部属实。

1,调查情况称: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事实真相:玉川冶炼厂产生的废水进入污水管网经入河排污口排放;玉川冶炼厂东北侧的盘溪河排放污水情况属实;2020年3月16日取样分析,氨氮浓度超限。

2,调查情况称:对玉川一号线至二号线段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排污口排放污水,河道也未发现死鱼现象。事实真相:玉川冶炼厂向盘溪河排放污水情况属实;市长热线回复:”河道内有不同程度的死鱼现象“。

3,调查情况称:玉川冶炼厂于2020年7月30日已完成管网改造,全线接入玉川污水处理厂。事实真相:2020年3月16日、5月29日该企业两次向盘溪河超标排污,造成举报人公司十数万鲟鱼死亡,在发生此重大事件之后,该企业才完成管网改造和原排污口封堵。

玉川片区

1、X2HA202104120034交办件查办认定举报内容有两点不属实。一是济源盘溪鲟鱼养殖有限公司2020年两次举报排放污水导致其养殖场鲟鱼死亡问题,5月29日接举报内容与当事人举报件反映内容有不同。二是生态环境局不存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涉嫌包庇等违法违纪行为。2、调查情况“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等是2021年4月12-13日,我市两次组织对玉川一号线和二号线之间的盘溪河河道进行排查,4月12日对玉川二号线盘溪河桥和下游一号线两个河流断面取样监测,现场检查了豫光股份玉川冶炼厂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基站和排放口得出的结论,未发现有排污口排放污水,河道也未发现死鱼现象,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当事人所述事实“2020年3月16日氨氮超标、5月29日污水排放、死鱼现象及豫光股份玉川冶炼厂排污未入网”问题属于2020年发生的,已认定为属实。

部分属实

1.对2020年3月16日盘溪河二号线排污口排污超标问题,生态环境局已对豫光股份玉川冶炼厂立案调查,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将豫光股份玉川冶炼厂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玉川二号线盘溪河桥西南角排污口用水泥封堵,所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

D2HA202104220024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投诉人对于编号D2HA202104130026公示结果不满意。投诉人称,结果的第三项,济源市环保局对豫光玉川冶炼厂排放口污水采样显示废水超标。执法人员之前提供的采样监测氨氮数据为40.9毫克每升,但是回复为废水自动监控氨氮数据位0.44毫克每升。因给出两个结果差异较大,怀疑数据造假,没有正面回应问题,怀疑企业存在偷排行为,其要求环保局对2020年3月16日提供的两组差异较大的数据,给出合理解释。

玉川片区

2021年4月22日-27日,我市组织对玉川二号线两侧企业污水产生排放和污水管网收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盘溪河玉川一号、二号线断面,二号线污水管网窨井,企业污水排放口等8处取样监测,对举报人反映2020年3月16日监测数据差异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份检查一号线盘溪河桥西南角雨水排放口有水渗流,为降雨所致外,未发现玉川一号、二号线间盘溪河有排污口排放污水。对监测数据差异调查分析,二号线污水管网排入盘溪河水质监测数据和豫光股份玉川冶炼厂自动监控数据的明显差异不能排除污水管网内有其他排污所致。

3

X2HA202104220112

1.济源市邵原镇西二焦厂院内有一化工厂;2.邵原镇李家庄地界内小里沟有一化工厂,污水排入西洋河,流入小浪底水库;3.邵原镇姜疙瘩村南边原七号井煤矿有一炼锌厂,污水流入小浪底水库;4.济源市邵原镇称弯村监委主任许银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5.王志红在当地引进了3个化工厂,气味刺鼻。

 

 

邵原镇西二焦厂院内的化工厂为万科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长期停产。邵原镇姜疙瘩村南边原七号井煤矿的炼锌厂为山西松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处于停产状态。王志红在当地引进了3个化工厂为河南省凯达有机肥业有限公司,临时停产,存在物料存放气味污染、原料桶露天存放等问题。邵原镇李家庄地界内小里沟的化工厂为罗宗宏建设的饲料用雷尼替丁化工窝点,厂房内堆放约2吨片状氢氧化钠和约4吨硝基乙烯氨,有刺鼻难闻气味。

部分属实

对凯达有机肥业未建成固废和危废贮存间等问题立案查处,责成未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前不得进行调试生产。邵原镇政府4月14日李家庄庙下村民小组小化工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进行取缔,4月15日断电。4月28日,小化工的所有管道、电机设备、线路已全部拆除,原料也已清理。对李家庄村委委员、村级环保巡查员罗中太排查报告和按要求取缔散乱污进行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