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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将济源确定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来源:济源网 | 时间:2017-05-2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公布北京市、上海市、河南省、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市的100个试点,我市榜上有名。按照《方案》安排,我市主要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近年,我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亮点纷呈。济源之窗、政务微博等平台运行高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晰明确;舆情引导、热线回复、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有序;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网信、监察等联合督查体系基本形成。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得到省政府考核组的充分肯定。这次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既是对我市工作的肯定,也为济源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方案》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方案》要求,试点单位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内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方案》强调,试点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标准引领等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力争通过一年时间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据悉,我市将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探索出具有济源特色的经验做法。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济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